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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7.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24 16:17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黄安化代表: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7号“关于对城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进行管控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施工期交通安全管理。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排查全区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特别是省道204项目,重点关注厂区、商铺、住宅、小区门口通行视线、道路平整、转弯半径、建筑物堆积等问题,同时梳理道路沿线施工警示标牌、限速标志、防撞护栏、硬质围挡等交安设施设置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将立即整改。

    二、扎实做好前期研究和配套保障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期管理,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就要提前研究工期安排,确保工期的合理性。针对省道204项目,我局认真指导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同时积极协调各类施工矛盾,特别是加快推进开发区段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每周定期召开省道204项目推进会议,会同开发区相关单位、部门,围绕工程推进难点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为项目顺利推进做好综合保障。

    三、高标准落实精细化管理。在日常项目管理中,我局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监管,做好跟踪监督并加强调度。在保障质量、安全、环保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高效的管理来落实工期保障,杜绝一切牺牲质量、突击赶工的现象。针对省道204项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技术交底工作,做到每日巡查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管。对涉及交叉作业的杆管线施工,将加强统筹管理,综合考虑工序衔接,减少作业面冲突,在提升施工效率的同时,尽量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科学文明施工。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我局每周定期调度省道204项目推进情况,针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部分,及时了解情况并分析原因,积极研究补救措施。对于多次无故拖延工期和未按计划完成序时进度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在履约考核、信用考核、红黑榜等平台进行扣分或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工期管控。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





    黄安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进行管控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提出的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现代化的生活需要完善的城市道路施工建设网络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虽然我区道路施工建设水平有了整体的提高,道路施工技术也有了新的发展,但建设工期拖得却越来越长,对道路周边企业发展、居民生活出行带来很大影响。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城市道路施工建设工程的范围大,战线长,同时要求市政配套设施的各类管线建设要在道路施工期结束,而早期城市规划、历史遗留等原因,我区一些地下管道未按规划标准埋设,前期需要进行探测,并要注意彼此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关系,具有复杂性。

    2、道路施工要满足当地实际交通通行,需要半幅施工,给施工带来一定难度,工期也相应拉长。

    3、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原材料的运输、工人难以保证,严重影响工程的推进,导致工期拖长。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市政道路工程加快推进,尽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1、组建强有力的项目指挥部和项目管理机构,做好施工组织和计划,加快推进;

    2、施工现场的围挡遮蔽范围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占用道路,让居民出行有避让的空间。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部分工程完工后围挡要及时拆除,恢复原路面状况,保证最小限度打扰人民的日常出行;

    3、施工现在要安装照明装置,保证夜间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以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提高夜间警示预防效果,还可在围挡上张贴反光贴;设立明显导行标志图和导行设施,注明行车路线,设置警示灯和警示牌提醒司机和行人,减速行驶,警示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4、在工程合同中设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惩罚性条款;

    5、对于施工单位工期延误行为要求甲方按严重违约行为来认定,根据省政府120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将下列情形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拒绝 投标人参加投标:(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以将以上规定列入本单位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拒绝该施工单位参加本单位其他项目投标。

    下一步,我局会认真考虑您的意见,在后期的市政项目中做好统筹规划,加强施工监管力度,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尽可能从各方面进行作业协调,控制工期。

    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黄安化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第067号“关于对城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进行管控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珍珠路2020年4月8日开工,由于地下管线交叉施工难度大及疫情原因已于2021年5月1日通车。

    二、关于建设工期的管控,后期我集团将加强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结合工程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各施工环节有序开展,按期完成,尽量减少对民生的影响,同时对逾期未完成项目加大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黄安化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067号“关于对城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进行管控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指出市政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科学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我集团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处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提案中提到的通济街改造项目改造基本完成,待收边收口后8月全面竣工。溧东大道已建成,并竣工通车。

    下一步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将吸纳您的意见:

    一、优化市政工程设计,充分论证推敲。

    深入细致研究、编制项目的可研报告、方案、扩初及施工图文件,充分的论证,合理的创新,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在工程设计、建设中的运用,增加项目寿命、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二、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优化建设方案。

    科学计划,统筹安排,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快在建工程建设速度,按照工期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施工进度计划,确定重要节点的完成时间,并明确重点节点完成的保证措施及抢工预案,兼顾管线施工,缩短工期。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统筹考虑施工主体与电力、热力、燃气等配套管线单位的施工衔接。

    三、抓实道路建设质量,落实责任。

    在施工中,狠抓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监督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督促监理单位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坚决把每道工序做实做好。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指正。

    承办单位: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