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高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6号“关于加强对广场舞噪声扰民严格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噪声污染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问题。《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其中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测量噪声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测量的噪声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噪音治理虽有法可依,但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还存在污染界定难、证据收集难、执法难、监管难等问题,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难题。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面梳理分析警情、舆情、网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等噪音问题,加强与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动,创新措施,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可操作性,积极回应民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全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大排查大走访大攻坚”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社区展板、微信群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道德教育,切实让群众了解有关噪音扰民处理的相关规定,引起对噪音问题的重视,增强群众公德意识,逐渐改变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公安机关在接到噪声污染警情后,第一时间安排民警赶到现场,开展教育和普法。对市民投诉多、反映较强烈且拒不整改的噪声污染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施工类噪音,联合环保部门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加强监管。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对广场舞噪音,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引导使用隔音箱降低噪音,适当控制广场舞场所和时间,既保证群众的健身需求,也避免激化矛盾纠纷;同时,积极探索协同治理方案,由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环境噪声污染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理合力。
承办单位: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2022年7月10日
王敬高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广场舞噪声扰民严格管理的建议》已悉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噪声相关信访投诉。我局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对外公开24 小时接诉电话(“57212861”),落实值班人员晚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值班出勤,确保投诉随时有人接、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处置。今年以来,共接诉处置239件噪声投诉,办结率100%,满意率90%以上;配合公安部门、属地镇街等单位开展小区广场舞噪声监测2次,并及时提供监测报告做好技术支撑。
二、加大执法监管和监测,营造宁静环境。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今年以来共审批145家、限制施工17家、审批不通过21家、撤销8家。对明令禁止、反复投诉、整改不力的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噪声类案件8个、处罚金额10.1万元。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我区建成区范围内按照500m×500m网格共布设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04个,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1类、2类、3类标准(其中1类占比5.8%,2类占比54.8%,3类占比39.4%)。今年5月中旬,我局已开展全面监测,从监测结果看,2022年溧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0.6dB(A),达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监测点位达标率100%,处于较好水平。
三、全力做好中高考保障,为考生保驾护航。中高考保障期间,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发布管控通告、安排考试期间专人驻点和常态化巡查,并在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管控宣传。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工地58家次,未出现一起因噪声干扰影响学生正常考试事件。
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营造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广场舞活动时减小音量、合理时段;二是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好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面、客观反映我区声环境质量,为进一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以上答复,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同时也谢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支持环保工作!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
王敬高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6号“关于对广场舞噪声扰民严格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广场健身舞作为一个体育舞种,因其动作简单和非专业要求,易学易练,且不拘场地大小,长久以来一直深受中老年朋友的喜爱,在大小广场室内室外都开展得如火如荼,近年来,越发吸引了年轻女性也加入其中,成为一个锻炼健身的巨大群体。我区在2012年就由爱好广场舞活动的群众自发组织登记成立了溧水区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人员随进随出,发展至今,已拥有会员300余人,成为溧水区最大的体育单项协会。会员组成的相关健身团队在协会指导下进行健身运动,他们曾多次代表我区参加省市举行的群众体育比赛获取殊荣,我局也对该协会和运动团队进行了帮扶鼓励。虽然如此,我区还有大量的广场舞爱好者和他们组成的团队因为各种原因并不愿加入到协会中来,协会并不能形成对这些广场舞者的约束力。
近些年来,因广场舞群体日渐庞大,跳舞时噪音扰民时有发生,公安部门对此颇为头疼,各部门也经常接到关于他们的投诉。作为体育运动的主管部门,我局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了对广场舞运动项目的管理。
一、加强组织建设。我们强化对溧水区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的管理。作为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一体育协会,其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所有爱好者的热情。近来,在区体总的主持下,区广场舞协会进行了换届改选,将更加优秀的管理人员吸纳进协会。同时,我们同南京市体总共同商量,强化了市协会对区协会工作的指导,目前我们正要求区协会建立所属广场舞队伍登记制度,以后将逐步扩展到整个社会面。
二、加强活动扶持。通过举办街镇级、区级广场舞大赛,评出优秀、授予荣誉,吸引区内各支广场舞队伍加入进来,便于有效管理,逐步淘汰利益诉求较大而又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的广场舞组织者及其团队。
三、规范行为自律。要求广场舞协会会员不扰民,遵循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提高素质,推己及人,互相体谅,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摒弃违法行为。积极宣传、提醒在特殊时段的跳舞应遵循的社会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遇到制造超标环境噪音的行为,善意提醒,在得不到回应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广场舞者形象。
四、科技助力健身。鼓励跳舞团队使用低音量放音设备,鼓励广场舞队员在跳舞时逐步佩戴耳麦,逐步摒弃大功率音响高分贝音量外放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广场舞健身事业及其所涉问题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和您保持密切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听取您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