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强武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54号“关于优化独居老人探访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政策
2025年之前,省民政厅出台的《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2023〕33号),与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的实施意见》(宁养老联〔2023〕1号)对空巢独居老年人的定义不一致,造成关爱探访工作推进难。2025年,市民政局联合残联重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宁民养老〔2025〕18号),参照省民政厅的定义对空巢独居老年人进行重新定义和划分。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为特困老年人;第二类为80周岁以上高龄的空巢独居非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与省文件A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一致);第三类为非特困老人中年龄未到80周岁高龄但身体有重残、重病的独居老人,两位老年人共同居住且其中一方为失能(失智)、残疾、重病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患重大疾病子女的老年人(与省文件B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一致);第四类为低保家庭中其他失能、半失能“纯老”家庭老年人,80岁以上的其他“纯老”家庭老年人;第五类为其他“纯老”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并要求,第一、二类老年人可享受每周至少上门探访2次,电话或视频问候2次;第三、四类老年人可享受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第五类老年人可享受每周至少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
二、关爱探访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工作推进。区民政局依据省、市关于重点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的工作要求,指导镇(街道)、村社建立以网格员牵头,楼栋长、志愿者、近邻亲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等协同配合的1+N关爱探访模式,完善探访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探访关爱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动态调整。区民政局指导镇(街道)、村社开展服务对象的摸排工作,定期开展服务对象信息核查、更新,实现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完善一人一档;重点困难老年人或其依法负有赡(扶)养义务的人员不愿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可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以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全过程,形成“勿扰名单”。
三是提升探访质效。发挥村社“网格+”治理优势,开展探访“四知晓”“五服务”,即“知晓身体健康、知晓心理状况、知晓设施安全、知晓老人需求”,链接村社及卫生、村建、安监、消防、民政等部门资源,提供“就医用药服务、心理疏导服务、安全整改服务、困难帮扶服务、子女关爱提醒服务”,通过探访关爱行动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困难,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和关心关爱。
四是突出技防应用。全区范围内,累计为4601户重点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监控、智能水表、人体红外探测器、智能监护带、门磁、智慧胸牌、智能手环等智能设备,通过设置紧急联系人,在老年人遭遇突发情况时,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响应,有效守护重点困难老年人生命安全。
五是落实兜底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宁民养老〔2023〕149号)文件要求,重点困难老人中的政府扶助对象,按照能力评估结果可享受对应的免费居家照料服务,其中半失能的每人每月36小时;失能、失智的每人每月48小时;自理的特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计生特扶老年人每人每月3小时。截至2025年9月底,已为1335名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生活照料服务。2024年拨付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照护补贴138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打算
一是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区民政局将加强与镇(街)、社区的联动,以社区网格为单位,融合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突出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老养残家庭、孤寡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加大关爱探访队伍建设,织密探访网络,做好风险隐患研判,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困难,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和关心关爱。
二是发挥智能技术作用。对现有各类智能检测设备进行数据整合,同步接入智慧社区系统。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应用,加强智能语音、北斗定位、物联网等技术在老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应用推广。倡导较高安全风险老年人家庭加装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燃气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健康监护装置等设备。试点开展“水电气讯线”无感守望,运用物联网、大数据、AI算法等技术,综合查询老年人家中用水、用电、天然气、电话通讯及有线电视使用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安全白名单”,在基层减负的基础上做优做实探访关爱工作。
三是做实政府购买服务。围绕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重点需解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方面问题。严格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颁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居家和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等服务规范,确保养老各项服务按标实施。全面推行人脸识别或NFC芯片刷卡开展上门服务,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的通知》,严格落实“5亮明”要求(亮明社会组织名称、亮明护理员姓名、亮明服务合同、亮明服务内容、亮明服务时长),加大惩处力度,建立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机构队伍,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我局将在您的提案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好我区重点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工作,守护老年人居家安全,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