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楠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52号“关于简化外地户口新生儿相关证件办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基本情况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是由省卫健委、政务办、公安厅、人社厅、医保局、民政厅、税务局、档案局等部门合力推进的,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父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社保、医保等提供便捷服务。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前置条件、小程序等均为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及研发,区级相关部门暂无权限修订或修改。
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适用对象
1.在江苏省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或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助产机构处理的)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
2.父母双方需均为江苏省户籍(父母户口由外省迁至江苏省的,需在本省内重新换领过新的身份证),且于江苏省内在2010年以后登记结婚。
3.新生儿为现行婚姻关系内的婚生子。
4.父母双方是同一民族。
5.随父(母)落户,被落户的户别为家庭户。
设置前置条件的原因主要是各省、地市之间相关部门未实现互认及互联互通,难以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
三、外省户籍父母办理在溧出生新生儿医保流程
1.办理新生儿户籍:除个别地市外,新生儿户籍基本实现全国通办。目前我区可办理户籍的窗口有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600号二楼B3区永阳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柘塘街道金鸡泉路28号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白马镇康居路18号白马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东屏街道金腾路10号东屏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洪蓝街道金牛北路368号洪蓝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石湫街道石湫大道7号石湫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和凤镇和凤西路58号和凤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晶桥镇云燕路6号晶桥派出所综合服务综合窗口(信息来自“江苏政务服务”官网)。居民可就近办理。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永阳57245576;开发区57245860;白马57245820;东屏57245844;洪蓝57245804;石秋57245833;和凤57245852;晶桥57245829。
2.办理社会保障卡:携带新生儿户口簿至区各制卡网点办理制卡,网点有市民之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银行、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
3.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
就代表提出的情形,区人社局答复如下:非我市户籍的新生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需父母一方具有我市户籍或参加本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条件之一。可携带新生儿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6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酌情容缺受理该项证件)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医疗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如孩子不符合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需咨询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区人社局完整答复见附件)。
2025年10月17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下发《关于明确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医发〔2025〕59号),根据此文,持本市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按规定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同等标准给予补助,2025年10月23日起执行。
四、下一步打算
1.近日,南京市医保中心召开了妇产医院和有产科的综合医院医保办负责人会议,对有关新生儿参保政策等进行了培训,后续统一印制的宣传材料会发放给医院。
2.我委拟将相关流程、单位咨询电话等制作成海报,张贴在助产机构醒目位置,方便新生儿父母办理相关证件。
3.我委将积极配合区数据局,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5〕1号)要求,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成效。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