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四伢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51号“关于对政府购买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加强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养老护理培训。近几年,在市、区民政局的工作要点中均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以2024年为例,区民政局于5、6月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共有159人参加初中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日常照护基础理论、饮食与排泄照护、失智症照护等基础理论以及涵盖了从正确的进食体位安排、辅助不同自理能力老人的饮食和如厕,到专业的卧床照护技巧(如翻身、转移、使用便器及个人卫生管理),以及针对特殊需求的护理技能(如便秘处理)等关键实操技能;于9月开展护理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老年人护理特点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等实操技能。旨在深入推进溧水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方面,为保障服务质量,溧水医保分局联合承办机构,持续加强对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并根据《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标准》(宁医函〔2025〕4号),由承办机构指导照护服务机构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及业务技能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对政策理解、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
二是突出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面向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人员,区民政局不断加强培训工作,一方面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日常照护基础理论、饮食与排泄照护、失智症照护等基础理论;涵盖了从正确的进食体位安排、辅助不同自理能力老人的饮食和如厕,到专业的卧床照护技巧(如翻身、转移、使用便器及个人卫生管理),针对特殊需求的护理技能(如便秘处理)等关键实操技能。另一方面是开展护理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老年人护理特点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等实操技能。2022年,区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溧水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知》(溧民字〔2022〕36号),明确提出服务人员入职前,养老服务组织(单位)要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入职;长期护理保险要求新入职照护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并组织原有的照护人员参加再教育培训。
二是持续强化服务质量监管。2024年,区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溧民发〔2024〕14号),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再次规范,开展“五亮明行动”,即亮明社会组织名称、亮明护理员姓名、亮明服务合同、亮明服务内容、亮明服务时长,努力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强化服务质量提升,专题组织人员培训;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完善“三级审核、NFC芯片和人脸识别考勤”机制,优化违规惩处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专项收支通道,进一步规范经费申请和发放。
2024年至今,长期护理保险已实现照护机构现场核查全覆盖,检查培训组织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基本实现照护服务对象上门稽核全覆盖,查看照护人员操作的规范性,对检查发现违规问题依据长护险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养老服务量大监管难。近年来,区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溧水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要求。但现有的技术监管手段仅能甄别有没有上门,服务质量跟踪管理手段匮乏;同时按照“逢补必评”要求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受购买服务资金限制,大多是采取抽查和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评估,服务质量及老年人满意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养老服务人员能力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钱少事多的问题,造成现行的薪资报酬与服务工作内容不匹配。相对于其他职业,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低,加之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提升空间小,造成岗位吸引力不足。我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的服务人员50周岁以上人员占比约65%,大专以下学历约70%,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养老服务人员能力弱,服务质量提升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多层次培训力度,培训人数不低于养老服务机构总人数的50%,其中,参加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者由区民政局免费培训,其他人员由区民政局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内部培训;依托省、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级认定,全区养老护理员取得等级的比例达到60%;积极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审,力争有职称的养老护理员覆盖四级养老机构。
二是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监管力度。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落实“5亮明”要求(亮明社会组织名称、亮明护理员姓名、亮明服务合同、亮明服务内容、亮明服务时长),加大惩处力度,建立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机构队伍。
三是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质效。严格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颁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居家和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社会工作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社区银发顾问服务、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服务规范,确保养老各项服务按标实施,避免重硬件轻服务或服务“短斤少两”现象。
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好我区养老服务培训,拓展服务内容,不断加强上门服务全流程监管,努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