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菱华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34号“关于调整幼儿园开设托班收费及经费补助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托班开设规模。全区现有成型幼儿园55所、农村园点13个(均为混龄教学,托幼一体)。其中25所成型园开设托班(公办13所、普惠性民办12所,占比45.5%),提供托位1075个,目前招收2周岁以上婴幼儿169名。
2.收费标准。自2023年起,托班保教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同园同价标准执行,平均780元/人/月。
3.补助政策。原《溧水区幼儿园托班开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中2000元/托位/年的运营补助已废止。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46号)及《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卫财务〔2024〕40号),现公办幼儿园托班与3-6岁幼儿同等享受生均经费财政补助,普惠托位按6000元/托位/年标准补助(市财政承担1000元/托位/年)。2024年市财政补助部分已落实,区级补助尚未完全执行到位。
二、存在困难
在幼儿园开设1-3岁婴幼儿托班,存在以下困难:
1.硬件设施不足。现有教室及设备难以满足1-3岁婴幼儿需求,需进行适幼化改造,并补充适龄玩具、图书等。
2.师资配比偏高。托班师生比普遍达1:5至1:6,高于规定的1:7标准,现幼儿园师资不足。
3.运营成本压力大。经调研,托班生均运营成本为普通幼儿园的1.3-1.8 倍,现行补助标准无法覆盖实际支出。
三、下一步计划
1.调整收费政策。主动对接区发改委、财政局修订《溧水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合理提高托班保教费标准。
2.完善补助机制。协调区卫健委牵头,协同多部门明确生均经费补助差额的承担办法与责任机制。
3.强化政策保障。持续将托育服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积极争取各级政策及资金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