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义群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32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会同教育、发改等部门贯彻落实托育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全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5年9月,全区可供托位数2544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9个,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要求。其中托育机构备案15家,1093个托位;幼儿园托班备案35家,942个托位,提供临时托服务的社区托育点34个,509个托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科学规划育幼资源布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46号)、《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等文件,我委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多途径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一是推进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由区卫健委、区产业集团合作共建,托育服务部由南京溧水安心托育有限公司负责运营。7月初,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正式运营;二是推进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建设,2025年将开发区、洪蓝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截至9月,洪蓝街道已基本建成,开发区正在施工改造;三是推进社区托育点建设,鼓励街道、社区通过免费提供场地的方式建设社区托育点,截至9月,全区共建成社区托育点34个,其中提供全日托服务的社区托育点3个,提供临时托、计时托服务的社区托育点31个;四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持续会同教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者扩大托班规模,预计本年度新增托位140个,截至9月,已新增80个。五是推进小月龄照护服务供给,结合实际需求,探索开展乳儿班、托小班建设,在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永阳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建设乳儿班、托小班,永阳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乳儿班已实际收托8人。
(二)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保障。一是积极贯彻《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卫财务〔2024〕4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备案补助、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公办幼儿园托班补助等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并做好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二是根据验收结果,为社区托育点补助一次性建设经费,并发放命名补助;三是获得省市命名的优质托育机构发放一次性奖励;四是会同区发改委推进已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有效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三)关于充分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逐渐承担综合管理、医育融合、养育照护、宣教指导、人才培养“五大职能”。此前,相关工作由区卫健委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完成。2024年底我委组织开展全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委托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开展保育师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估,共有151人通过考核取得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5年7月,我委依托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小月龄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共131名从业人员参加了为期3天的线下培训。
(四)关于深入推进医育结合。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三级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以及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区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托育机构开展以“普惠托育,科学育儿”为主题的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宣传海报、开展亲子活动、播放科普视频、开展专家讲座、家长课堂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婴幼儿科学养育理念及婴幼儿营养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回应性照护等育儿知识。积极推广育儿大礼包服务项目,增强家长体验感及获得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2个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以及社区托育点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1+8+X”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与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二是深化医育结合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指导落实疾病防控责任等,在婴幼儿膳食营养、身体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方面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力争至2026年底,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2025年度保育师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估、保育师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强化卫生保健、养育照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指导与监督,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质量。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