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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7 10:40  来源: 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张卉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88号“关于安装和设置燃气警示标识全覆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您所关注的燃气安全警示标识问题,对于防范燃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法规依据与当前工作进展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我局严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燃气公司已完成全区小区内部燃气地面立管的防撞设施加装工作,共设置防护装置677处,并对年代较久的小区的立管进行了出新处理,使其位置更加醒目,有效警示周边居民,减少意外碰撞风险。

    二、针对地下管线警示标识的年度重点推进计划

    您提案中强调的“组织燃气公司进行全面摸排核查、逐道路、街道、小区实地查看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对警示标志缺少、设置不合适的路段、小区进行整改,最终实现警示标识全覆盖”的建议,是我们今年工作的核心任务和行动纲领。我局已将此建议转化为具体行动,部署开展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工作:

    (一)全面排查与填补警示标识空缺。督促燃气公司对全区范围内埋设地下燃气管线区域的警示桩(贴)和地面警示标志牌进行拉网式普查。对发现的破损标识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对因管线过长、原有标识间距过大或缺失的区域,制定专项方案,限期增补安装,确保警示标识密度符合规范要求,覆盖无盲区。

    (二)强化源头管控与精准定位支撑。制定了《溧水区涉地下燃气管线施工项目管控规范流程和要求(试行)》,刚性执行四方交底规定,严厉禁止任何未经许可或未进行安全交底的挖掘、顶管等地下施工作业,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依据燃气公司提供的管线资料(结合测绘成果)制定保护方案。为解决部分老旧管线图纸资料不清的问题,今年将试点开展地下燃气管线精准测绘工作,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重新探测、定位并绘制精确的地下燃气管网图。测绘成果将直接服务于警示标识的精准定位与设置,并为施工交底提供权威依据。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安装和设置燃气警示标识全覆盖”的核心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深化落实:

    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力促“全覆盖”落地。以此次普查和增补工作为基础,明确目标与时限,全力推动实现全区地下燃气管线警示标识(桩、贴、牌)规范设置、数量充足、位置准确、清晰可见的全覆盖目标。

    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履行警示标识设置、维护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严厉查处未按规定进行管线交底、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及警示标识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建立长效维护更新机制。督促燃气公司建立健全警示标识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更新制度,确保标识持久有效。将警示标识的完好率纳入企业安全考核范畴。

    四是加强宣传与信息共享。结合测绘成果,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地图平台或施工管理系统中共享燃气管线安全信息(非涉密部分),提升公众和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意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识别和爱护警示标识的知识。

    五是持续跟进与反馈。我局将密切跟踪上述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您汇报重要进展,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