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王媛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69号“关于规范设置城区非机动车道水泥隔离柱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依据国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GB/T51439-2021)、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3201/T256-2015),进行整改。
目前排查全区管养道路非机动车道阻车石共计956根,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有48根,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隔离柱上褪色的反光贴进行了更换。后期我们会加大巡查养护力度,对损坏或缺失的隔离柱及时修复。
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
整改照片: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