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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7 15:53  来源: 溧水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李侠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67号“关于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协同交警部门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学生出行方式排查

    统计梳理学生上放学交通出行方式,目前,乘坐校车学生3892人,乘坐公交学生3288人,骑自行车学生983人,16岁以上骑行电动自行车1163人,16岁以下骑行电动自行车人数为247人,其他为步行及家长接送上学。

    二、加大教育提醒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开学初,所有学校(园)均对学生开展了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教育,同时邀请交警进校园举办专题讲座,结合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不佩戴头盔在事故中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学生明白头盔是骑行时的“生命防线”。对247名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在加强学生教育的同时,已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告知骑行风险,要求家长做好孩子的教育和校外监管,同时,将信息上报交警部门。

    2.强化家校沟通。通过“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及家校微信群、家长学校等途径,宣传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及学生自觉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

    3.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家长的再提醒、再警示,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校(园)开学初均发放告家长书,要求家长监督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骑行行为,确保孩子骑车时能自觉佩戴头盔。

    三、强化部门联动

    1.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巡查执法。一经发现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依法现场查扣电动自行车并通知家长,进行教育处理,形成学校、家长、部门联合管理的模式,努力消除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

    2.对接交警部门,及时提醒、纠正骑行不戴头盔等违规行为。对城区1所高中(三高中)、5所小学(实小、状小、三小、文昌等)、3所幼儿园(实幼、工交、交通等)上放学时段家长、学生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对127名未佩戴头盔的家长、学生进行了警示告知。

    3.加强校园周边监管。对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好“1+N”护学岗工作,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外交通设施维护,加强道路交通执法。强化学校周边人流、车流疏导,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大校门周边道路车辆违停整治。

    下阶段,区教育局将常态化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头盔存放设施安排,结合校园布局和学生活动轨迹,合理选择头盔存放区域,确保学生存取方便,解决学生携带头盔的不便。同时强化部门协同,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不断筑牢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线。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




    李侠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67号“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管理。公安交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校车服务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组织开展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情况调查,了解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采取学校提醒、发送信息、上门告知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不得使用不规范车辆接送学生。对农村地区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纳入管理视线,开展规范管理,严禁超员。

    二、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公安交警结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特点、运行状况及通行条件,精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诱导绕行、临时限行、中间隔离、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等措施,缓解上下学高峰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推动区内有条件的几所学校,用好地下停车接送系统、周边停车场,分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在城区学校区域,增设6处522个临时便民机动车停车点位,并作为2025年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力推动,目前已全部完成,有效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三、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着力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门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增派上下学高峰护学岗警力,及时指挥疏导交通,查处机动车超员、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行为,对16周岁以下学生违法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督促家长更换交通方式。

    四、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警会同教育部门及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危险 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常识,教育学生不满16周岁的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满12周岁的不骑行自行车,提醒家长、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倡导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良好氛围,驾驶员养成校园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习惯。

    承办单位: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