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孝顺代表:
现对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14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业联合体承包模式实施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议大力推动联合体共同承包模式,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准入标准应综合考虑当地施工企业的行业平均施工承揽能力,因地制宜的减少一些限制条件,让本地企业更多地参与到当地的建设中去,让规上企业先进的科学管理模式和安全质量标准带动本地施工企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本地建筑业的蓬勃发展。
答复:我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平稳向好发展态势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目前已在全区推行联合体投标模式,对我区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项目特别是“评定分离”项目,要求招标文件必须允许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相关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区外综合实力强的施工企业与区内施工企业、区内规上施工企业与中小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信用、业绩、施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清欠、质量保修、工作协调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将联合体组建情况作为定标因素之一。
建议二:同时联合体综合优先考虑本地施工企业,积极推广“评定分离”模式,增加本地企业的中标率,同时增加本地工人的从业就业机会,提高从业工人的职业技能,立足本地的同时也能更好地走出去。
答复: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平稳向好发展态势的若干举措》(宁建建监字〔2024〕225号)八项规定,加快推进联合体模式,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其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对符合国家、省有关“评定分离”规定的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推行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发包,采用比例不低于50%。2.我区已于2025年4月25日制定完成了《“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操作办法》,初步确定了2025年度计划实施“评定分离”项目。5月6日,组织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各建设单位等,开展“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操作办法(试行)培训,5月16日组织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开展“评定分离”相关工作培训,相关政策已宣贯到位,目前未来食品科技产业园二期B地块施工等6个“评定分离”项目已完成招标,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2.我局于今年5月开展一项有关本地注册企业市场竞争力情况分析,通过对2024年62个施工项目各类方法、系数、业绩、资格预审、信用分等情况进行逐项分析,对区内建筑业企业优劣势及市场竞争力有了基本了解,下一步针对分析报告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从而提高本地建筑业发展水平。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