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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8 14:58  来源: 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石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本地民营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建筑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吸纳就业、创造税收、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民营建筑企业面临揽活难、资金压力大、融资难、转型升级滞后等诸多困境。您提出的建议切中要害、极具针对性,为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多措并举缓解揽活难

    (一)优化营商环境,缓解揽活难题。市里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平稳向好发展态势的若干举措》,从项目承揽、优化资质结构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扶持,我区“评定分离”操作办法已在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实施。

    (二)拓展业务领域,增加项目供给。聚焦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市城建计划新建项目15个、年度投资约9.01亿元;区城乡建设计划新建项目28个、年度投资约42.46亿元。我区共有14个项目列入南京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全部开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新增城市更新领域方向,其中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项目由我局负责牵头申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类别项目由区房产局牵头申报,目前已推动申报专项债项目21个、其中12个项目已通过审核。

    二、多管齐下缓解资金压力

    (一)推动良性支付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5月全面推行项目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建设,全区现有92个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涉及工人1万余人,累计召开例会453起,多次参与协调欠薪矛盾。梳理全区在建项目,对建设单位向工资专户打款占工程进度款比例低于20%的20个项目召开提醒会、发放整改通知书,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建立健全过程结算与合同履约。

    (二)牵头房地产和小微企业两项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金融监管支局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致力打通融资堵点和卡点。从去年十月以来,累计走访超过6万户,授信总额接467.69亿元,贷款加权利率不到3%,初步实现了“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工作目标。截至2025年9月末,全区建筑业贷款余额76.29亿元,有力促进了辖内房地产市场、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银税互动”“信易贷”业务,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产品。督促银行机构加强民营建筑企业涉企信用信息收集应用,推出更多信用贷款产品,不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截至2025年9月末,全区信用贷款余额317.6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02.69亿元。

    三、精准施策破解融资问题

    一是江苏金融监管局创设了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苏易融”,在全省推出面向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系列信贷产品便捷通,提供手机扫码一站式查询、智能化比较、全流程办理渠道。

    二是金融监管支局先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科技企业首贷扩面、“五促进五优化”、普惠金融推进月、常态化银保企对接行动,均将民营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动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民营建筑企业。

    三是有效提升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占比。落实江苏金融监管局《关于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期限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监管支局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有效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截至2025年9月末,全区中长期贷款余额1618.88亿元,占总贷款比重74%,减少民营企业融资周转成本。

    四、全力推动转型升级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我局联动法院召开建筑行业座谈会,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情况分析,指导企业规范经营;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建筑业企业走访活动,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及发展建议,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我区部分民营建筑企业已成功参与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项目,企业融资渠道也得到拓展,技术创新能力逐步提升。但民营建筑企业仍面临较大挑战,需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企业引导,推动企业发展、转型与升级。结合我区实际,鼓励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拓展,实现多元化发展。鼓励区内企业应办尽办劳务作业资质或自有劳务企业,做到建立核心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同时积极承揽大中型项目中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提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依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外出交流学习,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层更新,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

    (二)深化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励产业类项目建设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区内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或劳务分包,产建融合、共建共享。对区内施工企业承接产业类项目,指导企业创建高标准厂房,提升项目创新创优能力。每季度开展重点企业挂钩服务、规上企业挂包服务,构建常态化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逢6日”企业家服务日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

    (三)加大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困境。一是继续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创新完善产品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民营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维权中心建设,督促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每月民工支付金额不得低于应付工资 80%,社会投资项目不得低于50%。

    (四)强化企业引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鼓励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拓展,实现多元化发展。鼓励区内企业应办尽办劳务作业资质或自有劳务企业,做到建立核心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同时积极承揽大中型项目中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提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依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外出交流学习,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层更新,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

    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区民营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