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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7 10:59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张翔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小区内校外辅导班”的建议已收悉。在建议中您就加强小区内校外辅导班管理、分类分批做好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就您建议中的内容答复如下:

    校外中小学生教育培训及委托管理的规范和监管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区教育部门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为抓手,突出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假期托管服务,着力推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及管理规范生态形成。

    一是全面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根据溧水区《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区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均达到100%,中小学课后服务每周开展5天,每天2小时,放学时间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各学校均能落实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延时托管服务。目前,我区小学学生参加课后服务30663人,参与率为99%,初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12982人,参与率为99.6%,课后服务活动课和社团课等激发了学生兴趣,缓解了工作日学生家长看管困难,也为家长节约大量托管费用。

    二是强化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目前,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清零,为了持续巩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防止学科类校外培训反弹反复、隐形变异等问题,教育部门建立了专项检查、常态化巡查及接听群众举报查处机制,重点对已压减或转型的原学科类培训机构、信访举报投诉较多的培训机构以及打着“学科辅导”旗号的托管机构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的机构进行约谈、责令整改直至关闭等处理。

    三是加快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监管。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召开了教育、文旅(体育)等11个部门参加的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联席会议;为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指导工作,区“双减”办召开了机构负责人审批流程的培训会议,区教育、文旅(体育)等11个部门接受了培训机构负责人现场咨询解答;6月底前,文旅(体育)、科技部门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登记工作,对未完成准入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联系,根据职能分工,由市场监管局重点督促校外托管班,规范小饭桌备案或小餐饮备案。对于为20人以内(含20人)学生提供校外就餐的校外托管班,依照《南京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管理;对于为超过20名学生提供校外就餐的校外托管班,市场监管局依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对有经营意愿并且具备办理条件的校外托管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督促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二是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区镇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施方案及溧水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的通知》(溧政发〔2021〕27号),配合属地政府,对无证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四是积极开展暑期中小学生托管服务。区教育部门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在即将到来的暑期,将依托社区教育中心和有条件的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公益托管服务,切实解决部分家庭暑期看管困难,托管服务主要以学生校外素养和实践活动为主,让每一位学生在暑托活动中享受乐趣,尽可能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需求和个性需要。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制定并出台全区统一规范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使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通过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不去无证无照和无安全保障的非法机构参加培训和托管。同时建立社区教育中心与社区工作联系机制,常态化查处有学科培训嫌疑的违规托管机构。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