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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7 16:15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刘聪代表: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1号“关于提高农资销售准入门槛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6月以来,我区已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35份(其中省级核发14份、区级核发121份),部分许可证5年有效期即将届满,陆续进入延续换证期。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了全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切实提高农资销售准入门槛。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申报要求。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包括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等。

    二是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对各镇(街)农药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续保持经营条件、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农药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检查表》和《农药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检查结果记录表》,告知被检查单位具体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切实提升监管水平。抓住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的有利契机,切实清理整顿一批农药市场经营主体,积极推动省级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加快应用,提升农药监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督促规范相关主体经营行为,扩大农药经营门店管理服务标准化创建试点范围,增强竞争力,优胜劣汰,推动全区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不断规范向好。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



    刘聪代表:

    感谢您对供销工作提出的建议,区供销总社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人负责。现将您在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1号“关于提高农资销售准入门槛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农药零差率政策方面

    2021年7月13日,区供销总社成立南京润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投入近300万元设立1个区级配供中心,3个镇级配供站,由镇街、开发区农服中心、区供销总社联合成立农药零差率考核小组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出了54家基层网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农资配供组织体系。主要提供农用物资种子、农药、农膜近百种农资供应及农技咨询、农资配送服务,全方位满足粮食生产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

    试运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一年多以来,发现全区有1/3的门店农药零差率销售不理想,为此南京润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网点的管理,实行淘汰制,将连续2年都达不到南京市配供中心年底评比标准的农药零差率网点予以淘汰(2022年的评比标准是农药零差率年销售额必须达到2万元),同时新增一批辐射范围广、经营效益好、经营信誉高的优秀网点,充分发挥基层农药零差率网点作用。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换证方面

    您提出的“借助2023年农药经营许可证五年期满续期这一契机,重新组织审核各门店的各项指标,达到申报要求才允许续期”的建议,超出区供销总社职责范围,但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反馈给农业农村局。同时,区供销总社将加强农资进供销系统的考核力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

    感谢您对区供销总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