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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9 15:23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刘晓军代表:

    现将您在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6号关于打造‘无事不扰’营商环境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我委对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无事不扰”营商环境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各类检查、督导、帮扶过多过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干扰,对存在问题根源的剖析精准透彻,同时对如何尊重市场主体,呵护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区发改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认真研究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与发改委职能,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溧水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其中第四部分“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对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依法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化完善法律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建立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主动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问题整改,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两大领域探索建立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执法检查举措

    区市场监管局:加快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积极探索部门联合监管领域,健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范围,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区应急管理局:为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政策宣传解读,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方便群众办事,更好服务了企业。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协调执法计划、专项执法和“双随机”抽查,采取局监察大队、业务科室和镇街安监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执法方式降低执法频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高质量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行政处罚后进行诚信系统公示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信用豁免。主动联系企业帮助其进行信用修复。三是推广应急管理系统不见面线上开具无违规证明,减少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效。四是待《安全生产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正式出台后,将参照要求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溧水生态环境局:一是加强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将污染物排放少、环保管理好的企业加入正面清单,除“双随机”和信访投诉检查外以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做到“无事不扰”。二是做好“首错不罚”、“轻微不罚”。落实《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对符合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认定、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以下达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替代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主动帮扶企业提升管理水准。对于日常检查发现的环保管理水平不高等企业,主动督促指导企业增强“内功”,主动服务被处罚企业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形象,做到“有求必应”。四是实施精准帮扶。由局领导带队、划片包干,开展“送服务送政策送法规送技术进百企”活动,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振发展信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减少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任务摊派。呼吁各版块、各部门减少对企业摊派、拉人头进行各类APP下载、平台账号注册、网络评选投票、微信公众号关注、报纸订阅等非生产经营任务。

    2.倡导执法部门“免打扰”模式。执法部门除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外主动实施联合检查,杜绝“管的太宽”,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在“无事不扰”的氛围下,安心做好经营发展。

    诚挚地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