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豪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关于推进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建议中的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民运动健身的关心和支持。随着市民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不断加强,参与体育活动的群众越来越多,体育设施资源供给不足,区内现有公共体育场所无法满足市民运动健身的需求。
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底,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全区符合开放条件的27所学校全部实施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每天早晚各两小时,原则上每天不少于4小时,并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溧水区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管理规定》。2020年1月29日,因新冠疫情影响,按上级防疫要求,暂停对外开放,截至目前未收到上级恢复开放的通知。根据您的提案,我局将加强与文旅局的对接,请示上级部门,争取开放保障条件,获得恢复开放通知后,进一步检查之前已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确保安全后进行开放。如开放需求高,对之前未开放的学校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开放的学校进行土建工程、路灯和移动厕所安装、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工作,具备条件后实施对外开放。
关于室内体育场馆开放,首先要开展相关调查,摸清校内体育场馆底数和开放的条件。如何开放,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设立对外的专门通道,要委托第三方管理,或建立学校体育俱乐部,采取低收费开放等模式。我局将与体育局加强沟通,探讨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路径,研究制定我区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管理办法,为场馆对外开放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寻求场馆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加大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从而优化场馆对外开放管理,提升开放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对体育锻炼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