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张莹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卫生院人才留住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办高度重视,深入开展现场调研,结合政策认真研究,现对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基层卫生院8家,核定总额852名,其中事业编制615名、备案制员额237名。2016年4月,为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核定溧水区村医员额340名。
近年来,区委编办始终全力做好基层医疗资源保障工作,自2020年以来,共下达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进人计划111名,占卫健系统总事业编制进人计划的63.43%,符合招录条件的村医可参加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公开招聘。
目前村医队伍的管理主要依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24号),实施意见中明确区委编办负责乡村医生专项员额管理的审核备案。下一步,区委编办将主动与区卫健委沟通跟进需求,加强调研分析,动态调整乡村医生专项员额,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不断促进基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同时,针对目前村医队伍逐渐暴露出待遇较低、发展空间有限、流失严重等实际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由区卫健委牵头对《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进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有效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明确责任单位,密切协作抓好村医工作。
最后,感谢张莹莹代表一直以来对编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办将继续做好卫健系统体制机制保障相关工作。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