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姚小白代表: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1号“关于新增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电动自行车投放点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于2021年10月开始投放运营共享电动助力车,自投放共享电动助力车以来,市民普遍对投放共享助力车表示赞赏。目前,我区共有2家共享电动助力车运营企业,分别为“滴滴青桔”和“哈啰出行”共享电动助力车公司,已累计在全区投放5000辆共享电动助力车。
为解决白马镇居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营造多元化、便捷化的交通环境,倡导市民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今年1月,我局组织“滴滴青桔”共享电动助力车公司在白马镇辖区内布设共享电单车投放点9个,分别为白马农高区、周园、陌上花开、白马中心小学、金谷佳苑(苏果超市)、白马卫生院、白马菜场、白马便民服务中心、白马农业银行门口,投放助力车共计80辆,辐射范围从白马集镇至农高区。
下一步,待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学生正式入驻后,我局将继续联合共享助力车公司结合学生需求,动态调度车辆,满足学生用车需求,确保学生有车可骑。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