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白金代表:
现将你在区十七届人大会议上提出的第023号“关于农村耕地质量提升、土地复垦等项目建设应先招租后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溧水区划定“三区三线”,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图斑的基础上划定最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72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35.92万亩)的88.31%。截至2023年底,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1.86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重69%。
二、主要做法
为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力,我局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出台《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实施意见》
根据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运转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制约因素,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出台《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实施意见》(溧委办发〔2022〕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成功列入南京市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坚持“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经营主体参与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期管护全过程,以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推动建管并重,有效节约建设时间,提升建设质效,为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出有效途径。2022年石湫街道同心片700亩高标准农田零散地治理项目,采取建好一片、种植一片的方式及时栽插水稻400亩,及时播种冬小麦700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关,实行“六方会审”
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实行镇、村、业主、农民代表、设计单位、区级部门六方参与,发挥村集体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各方面的意见充分沟通,严把规划设计关,坚决防止项目规划设计与生产实际不对应、与农民需求不相符的情况,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实用、发挥长效功能,真正实现建成一亩、见效一亩,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目的。
(三)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完善建后管护机制
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我区出台《溧水区高标准农田管护意见》(溧农字〔2022〕164号),明确镇(街道)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监管主体,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资产所有人跟经营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履行管护义务,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确保已建成的工程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四)及时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针对2023年“央视3ž15晚会曝光高标准农田质量问题”,按照省市部署,及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制定印发《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溧政办发〔2023〕24号),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农业农村、规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对2019年以来已建、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双百日排查整改行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道)及时组织修整,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
(五)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3〕15号)要求,我区编制《南京市溧水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街道)梳理出永久基本农田中未建地块分布情况,具体落实可建高标准农田地块,按照“先易后难、先集中连片、后分散打包”等模式,试点整村、整镇(街道)推进,合理安排年度任务,制定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任务分解表,规划全区高标准农田“一张图”。
(六)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6 号)要求,高效有序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六部门联合行文,出台《关于印发溧水区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工作机制的通知》(溧农字(2024)50号),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主任,以发改委、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专班办公室,推进主要工作任务,共同做好全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实施与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你提出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未精准实施、部分农业基础设施设置不合理、造成二次建设”现象及“先招租后建设”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前流转,推动经营主体全程参与
鼓励镇(街道)在项目地块筹备整治前,实施“先流转后建设”模式,利用在手的农业客商信息资源,积极开展提前招商,实现提前流转,推动经营主体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覆盖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及建后管护等全部环节。并节约整治完成后招募经营主体的时间,变“先整后种”为“即时耕种”,压缩整治等待期。由用户集约统筹施工与耕种,整治完成的部分地块及时进行土壤改良,边整治边耕种,整治一块耕种一块,节约农时,实现“农田到良田”的无缝衔接。
(二)突出“用户”,提高设计适配度
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存在与实际地形地貌、耕种需求不完全匹配等问题,《实施意见》出台后,将充分发挥属地及经营主体主导作用,实现“以用定建”,提高工程质量和适用度。经营主体可以“便利耕种”为目的,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意见,通过“六方会审”机制,对业主意见进行论证,吸纳业主“变路为田、小田变大田”等合理化建议,并合理规划新建灌排渠道与涵洞等渠系建筑物,以使用者思维参与高标准农田整治全过程,最大限度提高建设效用。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