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 11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25 15:56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史晓虎委员:您好!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房产部门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安全生产是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以来,我区消委会已印发了《2022年度溧水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溧水区2022年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方案和计划。

    区房产局从即日起至 8月底全力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及三清三关排查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部门联动,加强管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工信、公安、市场监督、城管、房产、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近期部门联动开展的工作有:强化源头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落实消防安全层级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决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门厅、楼道以及户内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在全区安装4000余组充电桩,40000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头的基础上,年内安装不少于170组充电桩,2000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头。通过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是加强引导,长效管理。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局、区城管局、共同开展居民小区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抽调专人参加打通生命通道专班,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深入小区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42次,涉及人数1262;按要求完成市消委会督办的全区22个临时不畅通小区的整改工作;全区通过出新改造恢复消防供水,改造路面道路增设停车泊位以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小区9个;全区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共集中划设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835处、设置警示标识标牌786块。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我区年内将安装300个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感应阻止装置,同时积极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着力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尽可能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加强巡逻引导工作,逐步规范业主电动自行车停车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帮助!并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您的希望。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630




    史晓虎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14号“关于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针对性措施,力争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强路面严查严管。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每周组织1-2次非机动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学校门口超年龄搭载、搭乘人员未佩戴头盔、佩戴头盔不规范及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未使用安全座椅等违法行为,有力提高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在路口安排交通志愿者,配合交警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二、服务群众,规范秩序。针对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亮尾行动”,全区电动自行车戴盔率明显上升,极大减少了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中人员颅脑损伤率。今年以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社区、企业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上牌服务,已张贴电动自行车反光条43265条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广播、新媒体、自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七进”宣传工作。同时,交警大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并进,在社区开展普法专栏学习、交通知识讲座,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学生与家长联动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分局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小区56次、进学校35次、进企事业单位41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交警大队在各示范路口和示范路段合理安排劝导员进行劝导,每天劝导违法人员230余人次,促使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在各街镇试点建立24个“一村一警”劝导教育点,在城郊接合部路口设立了劝导站3个,在城区平交路口设置了2个劝导教育点,通过观看教育视频和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形式,让交通违法人员真正受到教育。

    对于提案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驾驶电动车的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条款,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其余对于70周岁以上或者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承办单位: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2022年7月10日




    史晓虎、陈大弟委员:

    您的提案已收悉。史晓虎委员提出的《关于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建议科学设置智能车棚,扩充非机动车车位,增加充电非机动车车位。禁止电动自行车搭乘电梯上楼,避免楼梯间起火。重视源头管理,杜绝销售不符合安全参数的电动自行车。陈大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提案》,建议加强电动车监管力度,及早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对禁止上路电动车种类坚决查处,将交通事故在萌芽状态杜绝。对允许上路的电动车种类,纳入规范化管理,予以上牌登记,准予上路。两位委员的提案主题突出、针对性强,我局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专人负责办理,现将该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溧水区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销售现状

    溧水区目前有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南京瑞摩速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电动自行车CCC证书两份,5家电动三轮车或环卫车生产单位,销售单位130余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电动三轮车以及环卫车没有国家标准,低速的电动三轮车也不在CCC认证目录中。企业大多按照企业标准或客户定制要求生产。

    二、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近年来,我局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全局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工作。成立专门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局干部职工签名承诺:带头正确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不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停放自行车,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不入电梯、不入户、在有集中充电装置的地方充电,电动自行车骑行时做到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负面清单,多次召开全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销售、维修单位会议,全区100多家单位参加会议,观看电动车安全事故教育视频,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了宣贯,不断提升经营者思想认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排查。在重点节日、重要时段,与公安、交运、消防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涉嫌在3C证书失效期间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进行调查取证。同时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0多家。累计办理电动车案件30余件,罚没款共计80余万元。

    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张贴了省公安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生产企业、销售、维修单位签订了《承诺书》,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进行拼装、改装。印制了电动自行车宣传册,重点对新国标、强制认证以及相关法律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册500多份。发放《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经营公示栏》130余个,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将公示栏悬挂在经营地点,并将主体信息、车辆信息、承诺书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生产厂家、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抽查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并结合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降低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继续开展“智慧电梯”二期建设工作,计划对重点小区(安置房、保障房等)在用存量电梯进行加装改造,将电梯监控视频、物联网接入量拓展至2490台;联合区消防大队完成电动车AI阻拦系统示范小区建设,接入电梯AI电动车阻拦系统300台,待调试完成后统一接入区电梯智慧监管平台。

    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车行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史晓虎同志、陈大弟同志:

    现将在区第十一届政协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4号“关于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及并案流水号197号“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主要涉及群租房、电动车安全以及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近几年来,消防大队一直将上述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

    抓好电动车充电的消防安全,要做好两个方面,一个是物的具备,二是人的行为。根据区民生工程安排,针对建成智能电动车充电车棚,大队已经针对90余处充电车棚建设简易喷淋装置,保护面积1万平方米。

    (一)从物上因素进行分析

    1、从电动车保有量数据分析。溧水区目前常住和暂住人口40余万人,按照人均0.2辆进行计算,拥有量达8万辆,其中位于开发区以及位于城中片区的保障房入住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快递小哥,电动车呈现更加密集状态。

    2、从安装的充电桩数据分析。经过近三年的强行推广,目前,全区充电车棚总计约2583组,完好数量约2553组,充电插头总计约29065个,完好数量约28462个。实际充电桩安装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3、从3年来的电动车火灾数据分析。据开展火灾调查数据分析,3年来溧水区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11起。实际发生率要达到20起以上,均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4、从区域上的分析,有统计的11起电动车火灾事故,有7起属于栖风路消防救援站出警范围,也就在城区地块。

    5、从原因上分析。统计数据11起,均为充电过程中或车辆停放中,因车辆电瓶、充电设备或充电过负荷引发火灾事故。从这一情况说明,电动车的产品质量、电池组的质量、电源转换器的质量已经差到不能再差的地步。

    (二)从人的因素上分析

    1、群众安全意识严重不够。电动车非法改装,非法存放、非法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甚至在有的火灾救援现场,老百姓大摇大摆的推电动车上电梯,放走道,进家门。

    2、源头管理缺失。目前所有重心放在如何管理上,根据研究电动车火灾事故最大程度上由于非法改装,使用不配套的电源适配器,使用假冒电瓶、电瓶使用达使用年限等问题,加大对生产、销售厂家的打防,从立法上消除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流通,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最根本最实际的方式。

    3、立法不够完善。针对电动车的违规行为,目前除了交警立法以外,一夜之间,全部戴头盔上路。关于电动车的充电安全、存放安全存在盲区。所幸的是,即将于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对电动车处理的一些规定,可以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10000元的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2000元罚款。但是对于普通九小场所、多层居民楼的规定尚未出台。规定出台后,执法量面广量大,执法也是困难。

    二、预防的措施的探讨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7月28日,区消委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销售网点、维修店面拼装改装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重点关注经营户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通过现场询问、测量、对照合格证数据等方式,检查经营户是否有违法加装、改装等现象,或为使用者私自加装改装提供便利的行为。会同公安对未经登记、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严查其上路行驶并严格实施整治。加大对生产、销售厂家的打防,从立法上消除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流通,这是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最根本最实际的方式。

    二是强化技防措施。针对新建建筑,将智能电动车充电桩纳入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的配套设施当中,实现蓝天工程,因实际困难的,车库设置在地下的,必须具备独立的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具备自然排烟或者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针对既有建筑,强化非智能充电桩的淘汰和更新,采用建议喷淋、加装机械排烟等提升设置区域的安全等级。大力推进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督促尚未设置智能集中停放充电点的居民住宅和社会单位,列出计划抓紧建设,联合区城运中心推进科技手段应用,通过推广安装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三是强化执法。针对已经出台的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肆宣传,强制执法,用执法震慑违章行为。通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联合区市场监管、区公安部门集中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要采取集中一个阶段进行攻势、建立常态化的宣传的方式,告知危害,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