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 089.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25 16:57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加载中......

    王栋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关于提升基层医疗人才服务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是实现居民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基础保障,是深化医改、实现“强基层”目标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以健康溧水建设为主线,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加大各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强化人才政策保障、发展特色专科等方式,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2018年以来,区卫健委先后招聘了以卫技人才为主的各类人才1742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6人,大学生村医300人。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卫生院与区级医院建立合作医共体,开设博士工作站 14 个,创成省市级特色专科26个。但对照“健康溧水”目标体系要求,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还存在人员队伍老化、专业技能不高、部分村医收入偏低、招聘难留人难、人才储备数量偏少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为加快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保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总额。按每万常住人口18人的配备标准核定人员总额,实行编制内管理与编外备案制管理、政府购买岗位相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空额主要用于引进全科医生和紧缺、急需及关键岗位的骨干人才。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和统筹调剂使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人数和备案制管理人数总和重新核定岗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区财政对备案制管理人员按每人每年4.5万元给予经费补助,保障其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二)制订奖励优惠政策,提高岗位吸引力。对2018年1月1日后经公开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每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对2019年及以后新入职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的毕业生(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学员),在取得执业医师证与全科医生规培合格证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本科五年、大专三年)。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当前已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工作7-10年,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从事全科医生工作11-19年,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从事全科医生工作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年奖励10000元。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的及时给予注册。

    (三)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贯彻“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精神,按照省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等因素,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支结余中提取各项基金后突破绩效工资调控线水平发放人员奖励。各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

    (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已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6次,招聘大学生村医150人,用好江苏省定向委培政策,申报农村订单定向培养6次,选送定向培养165人。目前已有27人到岗工作。逐步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在核定编制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在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目前已有12名原有村医通过考试转变了身份性质,增强了人才的吸引力。

    三、下步打算

    落实医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福利的持续提高。

    (一)同工同酬,建立鼓励补助机制。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多渠道的补偿补助机制,保障基层卫生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二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卫生人员。设立农村卫生人员补贴,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激励力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备案制管理等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行备案制人员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二)健全待遇,落实村医相关保障政策。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保障,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促进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和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支持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三)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优化基层执业平台。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放宽手术分级管理等方面对基层机构的限制,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积极培育建设基层特色科室,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均衡配备医疗卫生人员,努力提升基层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大骨干人才激励力度。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提升基层卫生人才社会地位。对长期在基层工作且业绩优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基层工作满30年业绩突出的由省颁发荣誉证书。在推选市级以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过程中,向基层卫生人才倾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