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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6 17:20  来源: 溧水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杨丽敏委员:

    现对您在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09号“关于整合溧水区闲置资源,建立高质量多层次老年康养体验项目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区登记备案的在运营养老机构10家,其中,工商企业5家,民办非企业5家。建筑面积71080㎡,实有床位1612张,现有工作人员385人,收住住养对象843人,平均入住率为52.29%。

    全区在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5家,其中五级1家,四级18家,三级105家,一二级21家,为老服务银发助餐点167家,互助养老睦邻点19家,实现了118个村(居)全覆盖。农村老人能够享受助餐、助乐等与城市社区老人相同的站点居家养老服务,全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二、养老机构建设保障政策

    南京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一老一小”协调办〔2023〕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5〕13号)等文件,鼓励闲置企业厂房、仓库、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等社会存量资源加快出租转让,城镇不符合发展导向、闲置低效失修失养的园区、校区、楼宇及用地改造开发,实现养老托育新功能。截至目前,我区有4家养老机构为原闲置资源改建而成。如南京市溧水夕阳红老年公寓为原乌山小学改建而成,南京市溧水区东屏无忧乐园养老院为原方边卫生院改建而成,南京市悦华东庐山护理院有限公司为原村集体资产改造而成,南京市溧水区怡心苑老年公寓为原渔歌旧政府办公场所改造而成,占全区在运营养老机构的40%。

    三、建设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建强满足不同收入需求的养老机构。全区在运营的10家养老机构中,公办民营2家、公建民营6家、民办民营2家。养老机构入住收费主要由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等组成。其中无收费机构2家(长乐康养中心、永寿康养中心),收住人员均为特困对象,费用全额由政府承担;低收费机构1家(夕阳红老年公寓),平均收费2000元/月以下,主要满足低收入群体家庭老人的住养需求;一般性收费机构5家(悦华东庐山颐养中心、爱英老年公寓、怡心苑老年公寓、无忧乐园老年公寓、石湫祥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平均收费在2000元/月-4000元/月不等,主要满足服务普通工薪家庭老人住养需求;中高收费机构2家(中建扬子悦年颐养中心、南京金牛护理院),平均收费区间在4000元/月以上,主要满足高收入家庭老人的住养需求。全区已初步建成覆盖中、高、低档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机构养老需求。

    二是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阵地。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我局牵头制定了《溧水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规范》(溧民发〔2024〕2号),从建设标准、安全规范、功能设置、人员配备、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逐一规范。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功能室须开展正常活动,个性化(如影院)或综合性(如舞蹈、大讲堂)的功能室制定月活动计划并公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和丰富老年人社区生活,原则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月组织集体活动不少于2场次。其中,养老防诈骗宣传、养老政策学习、安全知识解读、饮食健康讲座、家庭医生坐诊等年度不少于1场次。

    三是积极推动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睦邻点是以自我管理、互助服务为理念,在村(居)两委组织下,建立村(居)干部挂钩制度,积极吸收本村(居)公益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年人、老党员、留守妇女等参与日常服务的互助养老模式。通过“县级民政部门补助一点、乡镇政府保障一点、村级集体列支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老人个人支付一点”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渠道和可持续运转机制,涵盖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指导、探访关爱、资源对接等功能。2025年,我区拟再新增19个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持续提升为老服务的覆盖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目前,民政部门的养老职能是指导和监督养老服务工作,推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协调发展,主要还是以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为主,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政府养老扶助对象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等,发挥政府购买的兜底保障作用。老年康养体验项目虽然是今后养老的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其更多的还是市场行为,是银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闲置资源转型养老服务困难。虽然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宁“一老一小”协调办〔2023〕1号)(宁政办发〔2025〕13号)等文件,鼓励闲置企业厂房、仓库、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转型养老服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土地证、房产证、特别是抗震等级限制(《关于印发<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设计导则(试行)>和<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论证和审查指南(结构专业)(试行)>的通知》 规定:养老机构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即乙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除非明确规划为养老机构的,其他均达不到乙类要求),无法取得消防审验,直接造成无法实现养老机构备案。

    二是服务组织自我供血能力不足。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大多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收入大多来源于政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区也仅有恒宇、巾帼、润夕、鸿泰等少数社会组织能形成一定的服务规模并有第二产业作为支撑互补,养老服务市场化活力不足,难以满足老人个性化的服务需求,老年健身文化娱乐、老年用品开发以及老年旅游、养老地产等养老产业的发展比较缓慢,养老产业链尚未形成。

    三是老年人养老消费观念尚未转变。受农村“老不离乡”“死不离家”传统观念,以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低下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全区在运营10家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52.29%;15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日间照料床位基本闲置,大部分老年人尚未养成养老付费消费观念,家政、保姆仍然是有条件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首选。全区仅有拾光盛年一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场化运营,提供各类收费的养老服务,但是参与群体大多数是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质效。严格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颁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居家和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社会工作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社区银发顾问服务、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服务规范,确保养老各项服务按标实施,避免重硬件轻服务或服务“短斤少两”现象。

    二是扩大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协助做好市颐养中心内设养老机构、南堡等养老项目建成投用;通过养老招商资源对接会,引入社会资本,盘活陈沛桥、板桥等基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资源;高标准完成示范性助餐点、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等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支持医养康护一体化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扩大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

    三是以银发经济带动市场。聚焦一老,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助老等社区服务深度融合;针对老龄化态势明显的社区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规划与建设,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适老化改造,结合老年人需求推介个性化、有偿化的上门服务;以群力颐养中心片区为示范探索专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全区康养项目发展,推进旅居养老落地,推广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银发顾问、农村睦邻点等特色养老服务。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多层次培训力度,培训人数不低于养老服务机构总人数的50%,其中,参加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者由区民政局免费培训,其他人员由区民政局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内部培训;依托省、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级认定,全区养老护理员取得等级的比例达到60%;积极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审,力争有职称的养老护理员覆盖四级养老机构。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