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民主监督第三组:
现对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102号“关于我区引进外资设立外资医院的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康复医院原址具备相关基础,符合外资医院设立的初步条件。
目前,我区已就该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接。前期已与多家国企、社会资本及医疗机构进行了洽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了相关调研和论证。虽然外资医院的设立需进一步对接上级政策并完善相关手续,但目前已有意向与一些外资公司和企业进行深入合作,其合作模式与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契合度,我区将持续推进该项目的洽谈与落地。
下一步,区政府成立专班,由开发区、发改委、城建局、规资分局、财政局、商务局、投促局、卫健委组成,积极与各方的对接,争取早日推动外资医院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我区医疗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