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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0:38  来源: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区政协民主监督第二组:

    现对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80号“关于优化村民建房审批流程,推进农村建房数智化管理的提案”答复如下。

    针对您组建议中所提及的“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考虑到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矛盾关系错综复杂,属地政府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前协调处理相关矛盾。且农业农村、规划资源、城建、公安等部分在镇(街道)均有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能够很好地实现部门工作联动,并发挥镇(街道)和区级部门之间的纽带作用。因此2023年8月区政府出台的《溧水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溧政规〔2023〕3号)中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并规定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窗口集中受理,建立联审联办制度。目前各镇(街道)已建立从多部门现场踏勘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席会审议的一套联审联办制度。

    针对您组建议中所提及的“运用我区重大产业类项目“五证齐发”的工作经验,优化村民建房审批办理流程、公布审批流程图。”和“统筹建立农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塑造“农房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集成。”目前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已实现数字化和无纸化审批。已利用数字化信息平台成功核发156本乡村规划许可证。但各平台之间相对独立,缺少一个类似“并联审批系统”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很多部门数据暂时无法做到有效共享和并联审批。

    针对您组建议中所提及的“加强远程移动数字化智慧化集成监管。”提高宅基地宗地界址的测量精度,配合各规划资源所所在镇(街道)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规划资源分局制定了宅基地用地勘测定界办理流程和制度,免费向各镇(街道)提供宅基地勘测定界服务。在农房建设后期监管方面,综合执法大队会不定期利用无人机进行巡逻,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同时会安排村网格员定期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了解房屋建设情况,提醒建房户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你们的建议非常契合当前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在数智化管理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下一步分局将积极对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同时,着眼社会所需、群众所求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工作“数字化”赋能和“一件事”改革。针对您组提出的问题分局层面无法解决的,分局将及时梳理问题清单,争取更高层面政策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