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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5:01  来源: 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刘政生委员:

    现对您在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50号“关于加快推进溧水绿电、绿证市场交易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区绿电资源现状

    一是绿电资源基础扎实,但技术支撑不足。溧水区作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光伏总装机容量已达303.69MW,同比增长38.92%,绿电资源储备丰富。但储能配置率不足10%,光储协同性差,导致光伏发电间歇性问题突出,影响绿电稳定入市。二是分布式光伏分散,资源整合效率低下。全区223家分布式光伏企业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为主,缺乏统一运营平台聚合资源,难以形成规模化绿电供应能力,制约市场化交易效率。三是政策激励与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仅2家企业参与绿电交易,企业对绿电价值认知不足,且缺乏专项补贴政策(如江宁区对绿电交易每度电补贴0.02元),政策吸引力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光储协同,构建柔性电网

    一是强制储能配比。要求新装及存量光伏项目按20%比例配置储能,推广独立储能容量租赁模式,试点“光储充”一体化电站。二是开展技术试点。引入虚拟电厂技术,聚合分布式光伏与储能资源,提升电网柔性调节能力。

    (二)整合分散资源,搭建聚合平台

    一是引入专业运营商。联合国网江苏综能等机构,建立溧水绿电运营子平台,实现分布式资源实时监测、动态聚合与统一调度。二是推动“虚拟电厂”入市。推广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分散式小微资源聚合、新型储能充放特性等关键技术研究,鼓励资源聚合商、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引导各类灵活资源发挥电力调节能力,更好满足绿电交易的曲线约束要求。

    (三)提升消费水平,优化服务网络

    一是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按照鼓励自愿、健全强制、差别消费原则,多措并举扩大绿电消费比重,支持各类企业使用绿电实现低碳减碳发展。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开展绿电消费替代,可适时向社会公布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费比例。发挥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示范带动作用,选择一批用能较大、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园区,开展全绿电消费示范。二是服务下沉。下一步应在外向型企业集聚的园区建立企业“家门口”的服务微网点,专席受理用户绿电绿证交易需求,规范建立需求对接、交易指导、凭证发放等统一服务标准,构建绿电绿证交易“15分钟服务圈”。

    (四)加大财政扶持,加强政策辅导

    一是加大绿色金融和财政支持。开发更多与碳减排相关的绿色信贷产品,持续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深化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在全区层面实施绿电绿证交易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绿电交易和绿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额度的资金奖补。二是加强政策辅导与信息获取。针对多数企业“不了解政策、不清楚规则、不懂碳业务”等现状,建议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引导企业开展碳盘查、碳足迹核算认证、碳中和标识等工作,建立数据出境服务平台,提供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服务。供电公司应与上级电力交易中心密切沟通,力争获取更多绿电绿证交易的详细数据,为提升交易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提供支撑。

    借助技术升级、平台整合、政策激励“三箭齐发”,破解绿电交易瓶颈,同时紧抓欧盟碳关税窗口期,将绿电优势转化为外贸竞争力,为我区绿色能源体系提供“样本”。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