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 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8 09:59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陈林香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房产部门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动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加强规划、城建部门协调,对新建设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要求对充电桩进行统一设计并实施。推进老旧居民住宅区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指导各镇街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规划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

    二、充分加强充电设施安全使用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的危害。利用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业主自觉做好火灾防范,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将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纳入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日常监管,督促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等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帮助!并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您的希望。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3年7月24日



    陈林香委员:

    现将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0号“关于合理解决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电瓶车违规充电问题的关心和建议。

    正如您提出的,近期发生多起因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起火事件,教训极其深刻。当前,电动车以其便捷、经济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然而,电瓶车在住宅小区内的停放和充电问题却成为了小区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为此,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针对新旧小区电瓶车充电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

    关于新建小区电瓶车违规充电问题,我局联合区城建局出台的《溧水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溧建〔2021〕3号),其中第三条涉及充电设施的建设要求,“1.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执行。室外场所宜参照室内场所防火要求,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面封闭一面开敞时,敞开部位不应正对居民住宅楼、楼梯出入口。2.加强先进技术运用,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防火预警和预防工作。”我局在住宅地块出让时,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由区城建局负责在施工图审查中予以把关落实。

    关于已建成小区及公共场所的电瓶车违规充电问题,涉及房产、消防等多个部门,我局后期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最后,我分局对您给予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3年6月20日



    陈林香同志:

    现将在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0号“关于合理解决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溧政办发〔2021〕83号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已经纳入街道委托执法权限里,对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可以开展执法。

    按照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了溧消委办〔2023〕3号文《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增设简易喷淋设施的通知》,2023年全面推广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增设简易喷淋1000处,约4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任务,待联合验收。

    承办单位: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