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张枫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关心。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所提“关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提案已收悉。针对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根据大数据统计分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且多发生在周末,发生地点多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原因多为在自行结伴下水游泳时,有的是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为切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名学生,多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工作,主要围绕下列四方面开展工作: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区教育局把每年4月份最后一周定为“溧水区防溺水安全教育周”,以此为抓手,启动全年度的防溺水教育活动。所有校园都必须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三个一”(张贴一份宣传海报、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发一封致家长信)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充分利用中国教育学会南京市安全教育平台等资源,结合不同季节特点,抓住周末、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精准、常态、立体化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和巩固防溺水“六不”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危险水域防范。我局要求所有学校(园)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等,在江河、湖泊、池塘、施工水坑等危险水域地段完善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牌、有效的防护设施及报警求助电话,对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水域,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3.落实家长监管义务。我局要求所有学校(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各学校于4月底前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发放至每一名学生家长,并及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4.压实检查督导责任。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专门负责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学校要立即组成专班调查核实,及时上报信息。区教育局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落实防溺水工作而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将依照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平时,我局通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群及校园长工作群,不定时下发防溺水事故案例,要求所有学校(园)对家长进行及时提醒警示。近期高温,我局又针对不同学段,专门下发通知,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暑期安全提醒。今年截止到现在,全区在校学生未发生意外溺水死亡事故。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研判,科学管理,扎实工作,努力减少或不发生在校学生意外溺水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恳请您们对我局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
杨连、张枫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出台《南京市溧水区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建立并明确了溧水区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名录及溧水区农村河道管护考核细则,落实了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农村河道的管护责任。将管护人员巡查记录、警示牌设施的设置及维护等工作均纳入考核评分细则。我局通过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年中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区级管护经费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各镇(街道、开发区)等管护主体积极履职,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重点加强对农村危险河道的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积极履行管护职责,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不断努力。
最后,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水务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杨连委员、张枫华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9号关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未成年人缺乏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必须加强安全教育,设置防护设施,努力构筑青少年生命安全屏障。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一是由区应急局牵头,教育局、公安交警、民警、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告诉同学们“溺水身亡”是我国中小学意外身亡事故中的“头号杀手”,不得自行到池塘、河边等危险区域玩耍戏水,不得独自或结伴到河边游泳等。传授学生自防自救知识,提高学生自防自救应对水上危机的经验和技能,让学生学会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练就一些必备的自救、互救、呼救的方法和生存技能,增强未成年人的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学生私自下水而导致的溺水事故的发生。目前已开展50余场次。二是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开展防溺水的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尽到对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监护责任,督促家长认真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
二、督促设置防护设施。利用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的时机,向每个社区(村)发放《倡议书》,督促各社区(村)在辖区范围内有危险的小溪、池塘、坝、河湖水域附近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树立几根6米左右的竹竿,并标记“防溺水救生杆”,有条件的可放置救生圈、救生绳等,提升落水者获救的概率,有效预防溺亡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处理溺水事故的应急力量准备。区应急管理局正在积极推动成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已与有意向组建民间应急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当面沟通,建立联系,指导协调组建人员、经费、资料等准备工作。并积极对接区内与应急救援有关的志愿者组织,建立联系,整合力量,提升溺水事故救援的应急反应能力与处置效率。
四、强化工作督查落实。暑假已经来临,区应急局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防汛工作情况检查的同时,督促各镇街、各单位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的重要工作落实落细。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也真诚希望您能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积极呼吁全社会关心重视防溺水工作。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