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桥镇政协工委:
现将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2号关于加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区城管局将联合区生态环境局,采取网络、广告电子屏等多媒体以及组织志愿者进社区的方式,加大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同时,3月份,南京全市已开展严厉打击无资质渣土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区黑土场、黑车偷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行顶格处罚。对库内渣土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运输过程中出现不密闭运输或抛洒地漏污染路面的情况将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将其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考核。
二、针对跨境偷倒行为,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会同南京市渣土中队中心、南京市交管、高速公路以及江宁区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夜间专项行动,查处了一大批跨境偷倒渣土运输车辆,强化了源头管控,现已取得初步成效,跨境偷倒行为明显减少。
三、严格渣土企业管理和渣土处置审批。我区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满足公安、交管、交运、建设、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准入要求并进行备案,由区行政审批局发放准入证书后方可进行渣土运输活动,同时要接受各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运输车辆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均已安装限速装置,雷达和卫星定位系统以及全密闭运输装置。渣土运输企业开展渣土运输活动需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方可运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申报方提交申请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城建局、环保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参与,各部门在智慧渣土平台进行网上联审联核,核准获批后才能开具渣土准运证,从事具体渣土运输活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渣土审批,强化渣土处置核准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在大气扬尘管控点附近的工地需要征得区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方可进出土方,特殊管控期内,禁止渣土运输活动,助力良好空气环境保护。
四、持续推动消纳场所建设。目前各镇街(永阳街道除外)辖区内回填场设置由属地按相关要求审核并形成会议纪要,保留场地土地性质证明材料(包括不涉及农田、林地等);弃置场和永阳街道范围内回填场设置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对属地建筑垃圾处置、回填场设置审核提供业务流程及示范文本,属地对已审核回填场信息报城管局备案。下一步将强化沟通协调,会同规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建局等部门以及开发区、各镇(街)继续开展渣土消纳场选址推进工作,以满足全区渣土消纳需求。同时严格按照消纳场所设置运行标准,加强对消纳场所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对场内扬尘管控不到位,进出口车辆冲洗不干净,进出口保洁不到位等情况,督促属地及时整改,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管理。处置审批时加强对出入土工地现场审核,出入土工地需达到区城建部门标准要求,强化与区城建部门和各属地政府沟通协作,配合区城建部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建筑垃圾源头分拣以及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我区现已确定由和凤镇政府承建和凤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及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建于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龙头水库东侧,用地面积约52.8亩,项目配有建筑垃圾分拣机、冷却机、洗沙机、细筛分级机、污水处理设备等,厂房及配套面积有18489.94平方米。项目具有处置量大,处置方式环保等优点,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废弃物110万吨,用于生产制砂、碎石及AB料,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待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极大缓解全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压力。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