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溧水城乡路灯照明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目前,我局主要负责溧水主城区范围路灯管理维护工作:东至246省道,南至无想山竹海大道,西至栖凤路,北至机场路。主城区功能照明路灯共计11172盏(其中LED灯头10416盏,高压钠灯756盏),电缆长度共计300.22公里。景观亮化部分,一干河上游段景观照明和辛庄公园功能照明部分共计24358盏,电缆长度共计142.17公里。目前城区范围内尚有部分路灯暂未移交我局管理维护。如由产业集团负责建设的交通路、栖凤路;由城建集团负责建设的秦淮大道、观峰路、珍珠路(天生桥大道-明珠桥段);由开发区负责建设的珍珠北路;由永阳街道负责建设的体育公园路、机场路等。根据统计,各镇(街)共20604盏。各镇(街)具体为:开发区3374盏,永阳街道1624盏,白马镇1592盏,东屏街道805盏,洪蓝街道2277盏,石湫街道7488盏,和凤镇719盏,晶桥镇448盏。目前,对城区尚未移交的路灯,我局与建设单位积极对接,督促其加快移交。我局认真做好权属管辖范围内亮化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路灯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在全市郊区排名领先。主城区范围内暂未移交我局管理维护的设施,我局做到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主城区范围外的路灯,一般归属地镇(街)管理,但我局也将属地镇(街)路灯纳入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督促及时整改。
目前,我所权属管辖的主城区路灯的开关灯时间,是根据我区的日出日落时间由路灯管理平台的电脑自动控制,时间为日落后10分钟至日出前10分钟。主城区范围内由相关责任单位建设的,未移交至我所管理维护的路灯的开关灯时间,由各责任建设单位自行人工调整。因一年内日出日落时间每天都会变化,经常发生未移交至我所管理维护路灯的开关灯时间,与我所权属管辖路灯的开关灯时间,存在较大误差,对群众生活及能耗双控产生较大不良影响。为改善这一状况,我所对未移交至我所管理维护路灯的开关灯时间严格管理,下发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每十天左右根据日落日出时间变化调整开关灯时间一次,且与我所管理路灯的开关灯时间误差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将此作为路灯移交的前提条件。针对新建路灯项目,在路灯亮灯前,开关灯一律接入路灯管理平台,由电脑自动控制,确保同时开关灯。
城乡之间路灯的配置及路灯形式,是由属地镇(街)来建设管理。我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与属地建设部门沟通,告知乡村路灯的建设标准,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局一是进一步提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对城区路灯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建设,搭建智慧路灯信息化平台,实现所属资产的全方位管理。包括动态监测、智能控制、故障报警、安防监视等功能。目前我局“智慧路灯”平台已完成建设,进入运行阶段。二是对全区路灯的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综合分析,着力研究如何推进提升全区路灯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做好对城区路灯建设及运维工作,积极督促各镇(街)路灯管理,逐步推进全区路灯管理水平。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杨连委员:
现将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的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依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暨市场化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1〕60号)的通知要求,亮化工作由属地街镇根据需要建设和养护管理,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配合。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6日
杨连委员、许金香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并案流水号9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关于加强路灯照明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范围主要为城南及城东新区。
二、目前,区城建局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已经建成并在城区部分道路运行,该管理系统采用“远程照明监控终端(三遥控制模块)”,根据我区所处的地理经纬度和季节、日落日出时间等,由电脑自动控制实现“一键开、关灯”,更加智慧、更加精准。近年来,我区新建及改造的路灯工程中,通过给路灯加装“单灯控制器”后,配合智慧路灯管理平台的“三遥”,可以实现在管理平台操作页面远程控制,如夜间人流量少的路段、只打开1/2或者1/3的路灯,同时加装“单灯控制器”的路灯若出现故障,也能从管理平台操作页面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维修。
三、我集团已建成的路灯工程,在办理正式移交区路灯所前,为保障市民夜间安全通行,采用定期手动调整开、关灯时间及现场巡查的方式,确保正常亮灯;移交对接过程中我集团按要求安装“三遥”并接入智慧路灯管理平台,由区路灯所统一管理。下一步我集团将继续与区路灯所做好对接工作,推进已完工路灯工程项目的移交。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建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许金香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055号关于加强路灯照明管理的提案收悉,由集团分管领导牵头,集团子公司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昱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办理。经过现场深入调查研究,同时与溧水区东屏街道农路办及该道路设计院对接,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常溧路北侧因十里牌拆迁,配电箱被拆除,北侧路灯全线不亮;常溧路南侧路灯电缆因年数过久已老化,南侧路灯经常跳闸。集团已于2023年6月与路灯产权单位东屏街道农路办联系,并按要求制定路灯维修方案,计划将北侧路灯原钠灯灯头更换为LED灯头;南侧路灯由集团拆除送至东屏农路办仓库,在原位置安装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高度及亮度与北侧同步,更换完后移交东屏街道农路办,后期产权及管养责任仍为东屏街道农路办。
衷心地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指正。
承办单位: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杨连、许金香委员:
您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知悉提案后,我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和调研工作,一直以来,开发区路灯养护单位不光仅仅是对照明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更是多次加强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措施有:①将原有的150W/250W钠灯更换为100W/150WLED路灯,既可以满足现有的照明功能性要求,又可以大量减少电力能源的消耗;②乡村替换太阳能灯具,目前开发区乡村道路的照明灯具中,太阳能灯具的占比已达到92.21%,大大降低了乡村道路照明的能源消耗;③组织实施了对部分配电箱光控设备的安装,利用光控设备的光敏效应,实现对道路灯具的点亮与熄灭,确保光照不足时灯具点亮、光照充足时灯具准时熄灭,达到能源利用率最大化的效果。针对您提出的“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开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现有的时控和光控,增加夜间巡检,确保时控和光控可以正常工作。
二、加强城区照明节能减排,根据灯具的功能性、路面情况、周边环境以及道路使用率,优化现有照明模式,对部分路段进行分组照明。
三、优化乡村照明。对乡村道路的照明需求进行摸排,并结合现有灯具的照明效果进行分析,将照明效果重叠的灯具进行拆除,转移至照明效果不足的岔路口、过道口、窄路等区域,优化照明效果。
四、探讨城区的LED灯具和太阳能灯具的替换可行性,逐步将大功率的高压钠灯替换成LED灯具和太阳能灯具,从根本上降低能源消耗。
承办单位: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杨连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街道不断加大辖区城区及城乡结合处路灯及亮化工程建设力度,先后完成了路灯安装及亮化工程,路灯覆盖不断扩大延伸。但路灯管理方面仍有不足,存在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设置不够科学,路灯设立位置考虑不充分,路灯故障检修不及时等问题,我们诚恳接受您提的批评与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不断改进不足,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城市的管理与服务者。
一是科学管理,确保亮灯时间。由于当前使用的路灯开关器为半智能化,只能定时开关,还未能做到依据天气、光照度适时开工。后期我街道将逐步更新路灯控制设备,完善路灯的开启和关闭时间管理,做到节约能耗的同时保证照明的需要。
二是加强维护,确保亮灯率。为确保市政建设的安全有效运营,成立专业巡查组,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市民反馈的路灯问题及时处理,为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提供保障。
三是合理布设,确保覆盖范围。根据各条道路的人流、车流量合理布设路灯数量及型号。对新建道路的路灯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对老城区道路灯建成时间较长的及时进行改造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热心关注,也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
杨连、许金香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关于加强路灯照明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做好城乡道路亮灯工作。白马镇与城区连接道路,主要为老明公路、溧白路等。今年以来,通过专业养护队伍排查,根据车流量、人流量、不同路段照明需求情况,优化开关灯时间、路灯配置等,同时及时做好路灯维修、更换等工作,目前正在实施老明路路灯维修更换工程。
合理配置乡村道路路灯。根据乡村道路使用率合理安装农村道路路灯,对使用率低的道路,采用低灯杆、广间距、小灯带等形式,在确保路灯亮化功能的前提下,节约电能,美化环境;对重要位置和路段,优化路灯布局。今年已安装路灯402盏,维修路灯269盏。下一步,白马镇将持续完善城乡路灯管理及使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杨连、许金香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城乡路灯管理使用提出的建议,东屏街道对街道范围内路灯管理明确责任,所有管辖的路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维修,发现路灯损坏或不亮时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检修作业;同时将会及时调整冬夏季路灯时间,保障路灯充分照明。
其中因交通路东延建设工程施工,原道路两侧路灯已无法正常工作,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东屏街道农路办了解情况后,经过现场查看,依据现状现已与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交通路东延安装路灯道路照明,交通路五里牌至十里牌段道路南侧安装LED路灯、道路北侧安装太阳能路灯,确保安装路灯达到道路照明相关要求,保障沿线居民及车辆通行安全。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4日
杨连委员:
现将您在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杨连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与优化我街道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不断改进,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城乡路灯的管理与服务:
一、根据代表建议,结合辖区内路灯管理实际,在人流密集、群众出行相对频繁的路段完善路灯布设,确保覆盖范围。
二、做好全域路灯统一管理,加强冬夏时令开闭时间管理,进一步推进光源改造提升,在满足群众出行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热心关注,也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日
石湫街道政协工委: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收悉,现将我街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知悉提案后,我街道全面梳理辖区范围内的主要公路,支路公路的路灯排查工作,截至目前,石湫街道路灯约5414盏,分布在石湫各主要道路与支路上,农村道路基本太阳能路灯覆盖。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石湫街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保证宁高新通道等主干道两侧路灯正常照亮,关闭两侧宣传灯牌。
二、保障中学、小学门口、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路灯亮化时间符合居民出行需求。
三、为节约用电,石湫景观大道(溧石线)、老明路等道路优化亮化时间,做到一侧亮灯、迟开早关等合理方案。
四、路灯亮化关乎民生实事,我们将加强巡检,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亮灯率,力争达到98%以上。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杨连委员:
现将你在区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聚焦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亮化工程,切实改进农村路灯运维管护,改善了群众夜间出行条件,提高了群众幸福指数。
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集镇路灯和204省道沿线路灯由镇保洁所具体负责运营和管护,通过招标委托专业队伍进行管护。村(社区)的路灯产权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由村(社区)负责管护,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兼职管护人员。路灯开启关闭时间随季节、天气进行优化调整。
二、落实管护举措,保障安全运行。定期对路灯进行日常巡查、路灯清洁、应急管理等,防止蓄电池、控制器、灯杆等路灯组件丢失或被人为破坏。加强村(社区)管护人员的培训,提高维修技能。及时维修故障线路,对损坏的灯头灯具和附属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和加固,对结合不紧密的灯头进行紧固,对线头、电缆裸露等进行整改,确保24小时内处理完毕,保障路灯正常安全运行。
感谢你对和凤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和凤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杨连、许金香委员:
现将你在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优化城乡路灯管理使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排查我镇辖区内路灯现状,针对代表所建议的人流密集、群众出行频繁的路段加强路灯安置。
二、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做好全域路灯统一管理,拟增加统一时控开关,做好冬夏时令开闭灯时间管理,在满足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承办单位: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