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3号“关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溧水医保分局在市医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社会力量参与到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中,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一、积极推动商业保险
近两年来,省、市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并着力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不断扩大覆盖面,丰富产品供给,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补,分别指导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江苏“医惠保1号”、南京“宁惠保”等补充商业健康保险。溧水医保分局积极鼓励和引导补充医疗保障的推广工作,借助“15分钟医保服务圈”、溧水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持续加强对江苏“医惠保1号”、南京“宁惠保”的宣传引导力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我区参加南京“宁惠保”人数超4.5万人,2024年上半年,我区的南京“宁惠保”参保人获赔123.3万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同时,为做好区内困难人员保障,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自2022年起,溧水医保分局指导商保公司推出“健溧保”补充健康保险,由财政出资,将区内全部医疗救助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2023年度累计赔付334名医疗救助对象,赔付总金额约112.26万元,资金赔付率达99.99%以上,单人赔付万元以上10人,最高赔付26.7万元,巩固拓展了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
自溧水医保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医保局的部署下,着力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慈善救助、乡村医疗互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
一是配合区慈善总会开展“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2023年底,为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中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减轻困难人员费用负担,溧水医保分局积极配合区慈善总会关于低保对象住院费用补充救助工作实施,按要求及时分析汇总相关人员及费用明细,助力区慈善总会及时发放补充救助款,年度救助人数295人,金额合计18万元。
二是鼓励支持开展乡村医疗互助。由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第三方推出的“福村宝”,目前已经覆盖我区永阳、白马、东屏、洪蓝、和凤、晶桥等6个镇街,鼓励镇街财政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参加后医药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再次补偿,减轻大病负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广泛支持。
下一步,溧水医保分局将继续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慈善总会、商业保险公司、第三方机构等单位,持续完善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政策,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溧水分局
2024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