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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09:50  来源: 溧水区文旅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戴竹明委员:

    现将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113号“关于完善小区体育设施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体育场地设施、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区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近年来更是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工程实施为契机,不遗余力地建设各类群众锻炼场所设施,不断在数量和质量上取得良好成绩。

    截至2024年6月,我区由各级体彩公益金投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健身路径4050件,标准篮球架60付,室外乒乓球桌110张,器材采购均为国标器材。各街镇、村(社)自筹自建健身路径约4000件;全区建有省级标准多功能运动广场60片(标准为:场地面积1000㎡,一片标准篮球场、两张室外乒乓球桌,1-2套健身路径,每套10件器材);全区建有国家级标准的体育公园1个(幸庄公园)、省级标准的体育公园3个、市区级标准的体育公园8个、村级标准体育公园27个。同时,区内各单位、各类社会力量还建有120余处大小体育场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溧水区体育场地面积已达278万平方米,人均达到5.6平方米,处于南京市前列;不断完善体育器材和场地的巡维护机制,日常保持完好使用;区内建成各级体育公园数量居南京市第一,因此市体育局已不再下达相关建设任务给我区;“三大球”场地经过摸排,截至2024年4月,数量已达521块,超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人均9块的标准,在南京市各区中名列第一;我区所有室外健身场地及国有大型公共场馆均实行了低免开放。

    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动、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运动,由区文旅局(体育局)牵头推动、积极部署,各级机关团体、体育单项协会和社会体育组织频频举办诸如体育赛事、推广活动、项目展演、培训、体育知识教育讲座等种类繁多的体育健身活动和综合性运动会,每年场次达200多场,同时我区体育部门还开展体育类“你点我送”活动,年均60场;区体育部门鼓励支持每一个社区、行政村在居民工作之余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场不拘规模的体育活动,各街镇积极响应,总体氛围较为热烈。

    2023年底,我区被南京市推荐争创第二批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目前区体育部门正在对照模范区的各项指标积极督促、指导和落实。

    二、目前遇到的困难和不足

    1.因城市建设的原因,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总体布局南重北轻。

    2.对照国家、省、市两办部署的“新建小区要达到人均室内0.1平方米、室外0.3平方米的体育场地面积”要求,执行还不够有力,设计、建设从根源上还存在短板。

    3.因建设维护资金以及属地、板块土地指标的原因,我区一两年来体育场地建设的速度放缓,与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总体趋势渐不相符;各居民小区随着交付年久,自建的体育场地、器材老化严重,已不能达到8年内有效更新。

    4.三年疫情,原本有条件对社会开放的学校场地重新封闭管理,迄今还没有恢复到疫情之前的开放水平。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1.加强和规划部门、城市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希望获取切实重视,力争从2024年起,在我区全面实施中央、省、市两办提出的体育部门对新建小区体育场地建设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参与交前服务”相关要求,确保在公共场地建设和就近使用方面“锻长补短”;和规划部门共同谋划,逐步改变体育场地场馆在人口集中区的“南重北轻”格局,同时重点关注城乡协调建设,走好体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

    2.进一步加强和规划部门、城市建设部门的信息沟通,共同协作,见缝插针地在城市“金边银角”植入体育元素,扩大体育锻炼健身应用场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相关意见,合理推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楼顶、(立交)桥下等非体育用地体育化使用。

    3.进一步督促街镇为各板块和建设单位自建的器材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行之有效的巡维管养机制,同时督促或在区级财政有余力的情况下主动实施对相关小区破败陈旧场地设施的更新改造。

    4.密切沟通联系教育部门,督促、帮助区内各中小学校做好校内体育场地的有效管理,做到向社会全面开放。

    5.进一步扩大模范区创建宣传面,落实到全区各基层单位和各级组织,发动社会力量,通过积极鼓励、引导参与等方式举办活动,不断培养、增强全区居民的体育意识和身体素质。

    南京市溧水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