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江委员、城区五组:
《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医队伍建设的提案》和《关于将大学生村医参照备案制人员管理的提案》等两项提案收悉。我办高度重视,深入开展现场调研,结合政策认真研究,现对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家,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额852名,其中事业编制615名,备案制总额237名。2016年4月,为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核定溧水区村医员额340名。
1.关于两项提案中提出的拿出部分编制定向招聘村医及编制招聘政策向村医倾斜。近年来,区委编办始终全力做好基层医疗资源保障工作,自2020年以来,共下达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进人计划111名,占卫健系统总事业编制进人计划的63.43%,符合招录条件的村医可参加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根据《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号)要求“各区可在核定编制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在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因此,使用招录计划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医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下一步,区委编办将主动与区卫健委沟通跟进需求,加强调研分析,根据省市要求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不断促进基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建议区卫健委、区人社局等部门在安排招录计划时,优先考虑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医和其他乡村医生。
2.关于两项提案中提出的提高村医的薪酬水平和各项保障待遇。目前村医队伍的管理主要依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24号),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村医的待遇和保障政策,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建议由区卫健委牵头对《溧水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进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薪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相关政策措施,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有效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明确责任单位,密切协作抓好村医工作。
大学生村医队伍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引、育、用、留”等诸多环节,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我办将继续做好卫健系统体制机制保障相关工作。最后,感谢张忠江委员和城区五组一直以来对编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