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云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5号“关于加强慢性病患者用药扶助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切实提高慢性病患者用药的保障待遇,溧水医保分局积极落实市医保局推出的各项门诊保障政策,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大力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购药负担。
一、加强居民医保慢病待遇保障
一是建立门诊“两病”和高费用补偿政策。不断强化门诊统筹对慢性病的保障力度,2021年起,南京市实行门诊“两病”政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认定,200元起付线以上费用,患一个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两个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如果年内享受完门统待遇后费用负担仍较高,可进一步享受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元。
二是进一步提高门诊特殊病待遇。2023年起,将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升级为门诊特殊病政策,覆盖病种从6种提升至17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血友病等慢性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和85%(学生儿童),恶性肿瘤辅助检查和用药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不再按年限逐年减少,统一确定为1万元/年,进一步强化对高费用慢性病患者的保障能力。
二、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积极组织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参与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促进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覆盖阿托伐他汀钙、盐酸二甲双胍、苯磺酸左氨地平等众多慢性病治疗药品。2024年1-5月,溧水区共组织区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市集中带量采购成果,累计为群众和医保基金节约医疗费用4.5亿元。例如今年4月1日起参与的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1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8%,涵盖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11个治疗类别,显著减轻包括慢病患者在内,广大参保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开展药品价格规范治理
为进一步降低群众购药负担,溧水医保分局切实履行医疗保障部门药价管理职责,规范区内药店药品价格。在市医保局部署下,对110家部分药品实际售价过高的药店进行通报提醒,覆盖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钙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慢病治疗常用药品,督促引导药店立即调整价格,目前,全区110家药店均已整改完毕,部分慢性病药品最高降价幅度近30%。
四、部分镇(街道)和村社相关补助政策
溧水医保分局借助区域医保综合信息平台,定期统计医疗高费用人员,推送给镇(街道)和村(社区),村(社区)可针对长期慢病缺乏劳动力的家庭,于年底给予实物或资金慰问,鼓励镇(街道)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推出面向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补助措施,进一步减轻高费用慢性病患者的家庭负担。
溧水医保分局为市医保局的派驻机构,不单独制定政策,但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努力在政策范围内不断巩固包括慢病患者在内的基本医保参保群众的待遇保障,全力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溧水分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