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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11:27  来源: 溧水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廖富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打造民众高品质生活”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1.推动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参保的进一步融合,更全面完善养老保险体制,更好地保障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2014年国务院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合并实施后建立的一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由2008年新农保时期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到2012年“城居保”时期的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再到2014年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且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可代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待遇。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渠道畅通,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在申领待遇之前将两者合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养老待遇。因此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参保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养老保险体制也一直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2020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作为区级人社部门已无出台地方养老保险政策的可能,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确保每项惠民措施落地到位,从而更好的保障民生。

    2.增加养老保险机关与群众的交流渠道,通过专业性、权威性的指导,普及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熟悉程度,通过走访分散宣传方式,让养老保险政策获得广泛的普及效果,能更好地为民办实事。

    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从2008年起至今已有16年之久,2023年全区参保正常缴费4.45万人,按月享受待遇人员5.8万人。因参保对象的特殊性,一直以来所有相关政策落实和业务推进都是深入到村(社区)一线,每个村(社区)均配备有专职社会保障员。政策宣传和普及基本能做到及时、精准。从2023年起江苏省开始试点“暖心居保”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我区也积极参与试点一个村级便民服务站,2024年是“暖心居保”服务品牌创建推广阶段,溧水区全域推进,已被列为江苏省“暖心居保”服务品牌试点单位,进一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同时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水平。

    3.国家和地方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投入,利用金融与养老基金的结合方式提高养老基金额度,促进养老待遇的提升,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建立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了基础养老金(扣除中央、省财政补贴资金后市区财政各50%)、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有缴费年限养老金(市区财政各50%,正常缴费年限每满1年可计发10元/月,不超过150元/月),2019年起又增发了5-30元/月不等的高龄补贴(65周岁及以上)。基础养老金全市统一,逐年调整提高,2023年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为570元/月。政府补贴按自行选择缴费标准的10%确定(2024年4个缴费档次1680元/年、1920元/年、2400元/年、2880元/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另外,自2023年起江苏省开始集体补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城居保参保人员提供集体补助,以增加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我区也在积极探索集体补助试点方案中,以期提高参保和高档次缴费的积极性,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从而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

    感谢委员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