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五组、杨丽敏、许克铭等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1号“关于把‘食’事做实,努力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提案”以及并案“关于深入开展社区老年人居家助餐服务,创办社区食堂的提案 ”“关于加强社区助老餐点厨房卫生安全监管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
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多次开展实地调研,认真梳理为老助餐发展薄弱环节,发现我区为老助餐还存在为老助餐点点位设置尚需优化、镇(街)助餐补贴标准不一致、为老助餐供需矛盾尚待解决、为老助餐组织自我供血能力不足等痛难点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农村老年人聚餐点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和覆盖率不高,就餐标准普遍偏低等问题,我局牵头制定了《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镇(街)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2024年4月22日晚上,缪秀梅区长组织区领导陈霞、刘佳、刘人祥,各镇街、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为老助餐提升工作方案。区长指出要认真研究《关于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按照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的思路,采取中心厨房+专业配送,社会餐饮+委托服务等模式,先行先试,进一步优化为老助餐提升方案。2024年5月11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24〕15号)。
二、提质增效、找准方向
(一)优化服务布局
根据镇(街)、村(居)老年人口密度,老年人集聚区域组成结构、区域餐饮建设情况,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整体规划,科学化、精准化实施老年助餐服务选址布局。助餐点建设完成后,经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带编号的银发助餐点牌匾,设置具有我区特色的为老助餐点灯箱LOGO,方便老年人识别辨认。
1.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各镇(街)和村(居)要充分利用存量闲置设施,建设为老助餐点,主要以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镇(街)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各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增设助餐功能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食堂对附近老年人开放,扩大服务供给。
2.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各镇(街)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挂牌一批老年助餐点。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挂牌的餐饮企业应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3.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对于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需求的地区,适度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助餐服务需求较小的村(居),可与邻近村(居)共建共享助餐服务设施。
(二)丰富供给模式
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探索推广“公益+市场”相结合的为老助餐模式,提升运营企业的自我供血能力。
1.农村社区坚持基本为老助餐服务。根据农村社区老年人经济收入及消费观念等实际,依托“中心厨房+区域配餐”的为老助餐网络,积极探索试点邻里互助助餐、老年协会送餐、流动餐车等模式,积极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灵活多样地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做实农村社区基本为老助餐服务。
2.城市社区探索市场化为老助餐模式。一是加大餐饮企业嫁接为老助餐服务力度。依托已有的多禾馅饼、鑫源、万家灯火等餐饮企业的助餐服务,进一步拓展“餐饮企业+助餐”的为老助餐模式,探索将品牌连锁包子铺、面条店等具有特色的面食餐饮企业嫁接为老助餐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二是加大“社区食堂”建设力度。借鉴永阳街道恒大社区和戴家社区“社区食堂”的运营模式,鼓励城市社区利用闲置小区配套社区公共用房,采取阵地换服务、租金反补等方式,开办社区级综合性食堂,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助餐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三是推进为老助餐点拓展服务人群。对委托第三方非营利性服务组织运营的有厨房的为老助餐点,在保证老年人助餐的前提下,就餐人群可向其他社会人群拓展,增加助餐服务组织的经济收入,促进为老助餐可持续良性发展。
3.积极探索创新助餐模式。把现有的服务资源、设施场地、物流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起来,鼓励各镇(街)创新老年助餐的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同时积极发动爱心企业、乡贤、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钱、粮、油、菜等,建立多元筹资、多方支持的助餐机制。把公益属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线上平台+线下配送、中心厨房+专业配送、社会餐饮+委托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等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完善送餐体系
1.依托现有政策提供免费送餐服务。根据《关于印发
2.依托为老助餐平台开展送餐服务。协调南京市市民卡公司完善助老卡刷卡系统 ,开发手机端人脸识别APP送餐上门服务模块,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员工,就近为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完善餐饮中心到老年人家庭的助餐框架。
3.依托市场线上平台开展送餐服务。支持餐饮企业加入美团、饿了么等互联网平台,利用其现有线上平台+线下配送网络,老年人通过网上下单、电话预约等方式,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打通老年人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统一助餐和配送服务标准
1.建立区域统一补贴标准。加强老年餐公益价格指导,制定价格调控机制。将助餐补贴政策调整为助餐点提供不低于10元标准的午餐(可为荤素搭配的套餐,也可为面条、水饺等面食,由老年人自主选择),区财政对60-79周岁老人补贴2元/餐,对80周岁及以上老人补贴3元/餐,各镇(街)按照区级标准同步配套。在此基础上,各镇(街)统一辖区内村(居)补贴标准,实现镇(街)区域内互通互享。
2.规范送餐上门经费保障。一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利用溧水区智慧居家养老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不享受送餐补贴,相关经费直接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结算;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志愿者,利用南京市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不享受送餐补贴,直接进行时间存储。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员工,利用助老卡人脸识别系统 ,为有助餐需求且失能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的,按照3元/餐的标准给予送餐补贴。三是依托市场线上平台开展送餐服务的,其中失能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按照3元/餐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镇街承担。其他需求人员送餐费用自理。
(五)加强服务监管
1.全面推行助餐人脸识别。推进实行人脸识别开展助餐服务,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精准开展为老助餐服务,为助餐保驾护航。人脸识别设备由助餐点运营单位自行向南京市市民卡公司采购,区级按照采购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同一地址只享受一次补贴,餐饮企业由区民政局免费借用)。
2.强化助餐安全监管。各镇(街)联合燃管办、消防应急、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定期围绕为老助餐点主体责任、服务资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场所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宣教、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助餐安全综合评定,实行优胜劣汰,不断提升为老助餐点服务质量。
3.常态开展星级食堂评比。依据《南京市溧水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评比,对于当年度评为一、二、三星级食堂的单位授予“溧水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食堂”称号,并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奖励。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我局已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溧水区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溧民发〔2024〕16号),规范了全区为老助餐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永阳街道,在区级对60-79周岁老年人补贴2元/餐,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3元/餐的基础上,街道同步配套,实现街道区域内互享互通。永阳街道、东屏街道、石湫街道,拟将辖区内村(居)为老助餐点按照“中心厨房+区域配送”的模式,分片区进行整合对外招标,减少厨师人力成本和政府建设投入,以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营来降低成本、提高助餐效率。洪蓝街道,在天生桥社区探索慈善+助餐运营模式,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设立“一元”早餐,每卖出一份“一元”早餐,捐赠10%给慈善工作站,用作关爱困境儿童、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等其他公益用途。开发区、白马镇,按照公益+市场的模式,已完成建设社区食堂选址的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关于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24〕15号)的推进工作,狠抓为老助餐点场所设置、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我区为老助餐质效。
你们的提案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我局将在您的提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全力打造“餐饮中心+助餐点+配送队伍”三位一体的助餐服务体系,成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基本内容,实现为老助餐服务社区全覆盖,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