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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90号提案以及相关并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11:38  来源: 溧水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城区五组、石常日等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0号“关于提升我区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以及并案“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形式多样化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机制,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9〕11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通知》(溧民发〔2021〕17号)、《关于健全完善溧水区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溧民发〔2024〕16号)等政策文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五级、助餐机构及助餐点、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设施建设,分类给予资金支持,为完善全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资源整合,扩大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覆盖面。为提升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覆盖面,支持和鼓励村(社区)对现有资源进行改(扩)建,有效提升了社区闲置资源的利用率,在全市率先实现三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银发助餐点全覆盖。农村老人能够享受助餐、助乐等与城市社区老人相同的站点居家养老服务,2023年,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站点服务163.18万人次,其中助餐73.08万人次;提供上门服务72.09万人次。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覆盖达90%;

    (三)托底保障,强化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基本养老服务。特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民政重点服务保障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2023年,我区累计为856名半失能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提供36小时/月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为397名失能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提供48小时/月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为73名自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自理的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计生特扶老年人,提供3小时/月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为13612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2小时/月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基本实现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服务全覆盖。

    (四)“三社”联动,驱动互助公益型养老服务新模式。以社区平台为载体,实现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及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良性互动。一是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便民服务。村(社区)联动社区卫生院定期上门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的居家老人提供测量血压、血糖、体重等常规检查服务;疫情期间,社区工作人员每周通过上门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帮助或协调解决空巢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二是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发挥专业优势。村(社区)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引导居民参与到养老服务中,组织开展下象棋、写书法、做康复按摩、分享快乐故事等活动,如洪蓝街道的“快乐大篷车”便民服务,通过开展测血压、修脚、理发服务,强化精神交流、感受人文关怀。三是推行养老互助时间平台服务,鼓励全民参与。截至2023年底,全区养老互助时间平台站点实现村(居)全覆盖,注册志愿者2606人,被服务对象13361人,服务工单80082单。同时针对我区自然村偏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法完全覆盖的实际情况,联合财政印发《溧水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补助办法》文件,鼓励建设农村睦邻点,打造“邻里互助养老圈”,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建成互助养老睦邻点19个。

    二、多筹并举有序推进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爱老氛围。我局委托溧水区传媒集团融媒广告有限公司通过在“最溧水”APP开辟养老服务条例解读专栏、在应急广播平台循环播放有关老人享有的政策红利、在“溧水融媒”视频号制作播放养老服务条例解读、在“融美溧水”微信公众号图文推送有关养老政策解读摘要等方式开展《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宣传。在此基础上,2023年,我局牵头组织了“孝义重阳 爱满溧水”联欢会暨2023溧水区“孝行之星”“关爱之星”评比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构建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环境。

    (二)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区域集中优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给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由政府、社区以及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为此,依据《关于印发溧水区为老助餐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24〕15号)精神,永阳街道、东屏街道、石湫街道已陆续通过分片区整合社会组织资源,进行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包括养老、健康卫生、文化体育等综合养老服务的探索尝试,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逐步推进完善,构建智慧养老体系。2020年以来,我区持续在构建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能辅助等为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溧水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溧民发〔2023〕5号)《关于印发

    (四)持续推动发力,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23年底,累计为全区1149名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2024年计划为300名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不断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用好补贴政策,提升人员能力素质。依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宁民养老〔2023〕149 号),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从业的护理员、护士、康复治疗(理疗)师、医生、社工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师、健康管理师、按摩师等人员岗位津贴、从业补贴,充分调动养老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每年开展100名初级护理员、50名中级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培训,鼓励养老从业人员强化职业技能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尚在起步阶段,更多的是为政府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兜底保障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大多数属于市场化行为,如提案中提到的医疗健康、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等,当前老年人暂未养成养老消费观念,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本次提案要求,全面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实现质的提升,巩固和筑牢基本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引领示范。

    一是全面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在助餐、理发、助浴、娱乐方面基本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护理中心、镇街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和辐射功能;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推广互助养老模式,以热情的服务变被动申请到主动申请,提升政府养老扶助对象上门服务覆盖率和满意率。

    二是有序推动市场养老服务模式。用好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区养老服务规划和推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在丰富养老储蓄产品,优化产品和期限结构;挖掘新产品和新产业,构建更为完善的养老金融体系;增加农村老人资产性收益,拓展多元筹资渠道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是持续做好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结合老龄委职能重新划归民政部门的实际,与卫健部门积极搞好协同配合,强化医养融合发展,在“设施可达、信息可知、服务可及、情感可依”的“四可”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上下功夫。依托南京市颐养中心,试点智慧养老社建设,鼓励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有偿家庭病床、 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四是着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养老服务员职级培训,开展养老服务员技能培训和比赛,开展“最美护理员”评比等,全面提升服务员技能并壮大服务员队伍。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本地高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吸引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着重引进全科医生、康复医师和治疗师、老年社工等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是统筹推进老龄工作有序发展。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训,对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政策进行培训。召开“安康关爱行动”对接会,加大政策宣传、调研指导、敬老服务力度,确保全区“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保险承保覆盖率始终保持在100%。持续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创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不断增加我区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

    你们的提案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我局将在你们的提案基础上,持续加强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