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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16:23  来源: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晶桥镇政协工委: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村级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晶桥镇在全区探索出的“1+12+N”工作机制,是一条“降成本、可持续、常态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径,实现了环境长效提升和村集体增收“双赢”,值得在全区推广运用。目前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村集体自行组织,二是村集体加上镇(街道)成立的物业公司组织。

    一、管护模式

    1.构建村集体组织保洁形式。各村(社区)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成立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每日对辖区内各自然村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向镇容办(保洁所)每月反馈自查自纠照片并做好记录。同时建立保洁队伍,保洁人员由各村(社区)实行自行招聘自行管理,对辖区内每个自然村进行保洁。

    2.构建村集体加上镇(街道)物业公司组织保洁形式。部分镇(街道)通过社区领办的物业公司,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原有管护模式,将农村闲置劳动力充实到物业公司开展小区物业管理。通过村(社区)带动群众参与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不仅有力的提升了管护效能,同时也带动了本地劳动力就业和村集体经济增收。还有个别镇(街道)的日常保洁工作由街道保洁所具体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和清运外包给第三方保洁公司,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管护。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保洁人员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3.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智慧系统。2022年,我区在白马镇先行先试,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智慧系统,目前该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通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智慧体系,形成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变被动考评为主动解决问题,克服突击式、运动式环境整治,消除被动、滞后、多头管理等弊端,做到了问题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实现了长效管护制度化、规范化。

    二、管护队伍情况

    管护范围包括主次干道、公共卫生间、河塘沟渠、公共区域等,每个自然村至少配置一辆电动三轮收集车,配备一名垃圾分类引导员及收集人员,做好对原有保洁员淘汰精简善后工作,保洁车辆及工具由各村自行负责配备。管护标准:参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要求,区每季度、镇(街道)至少每月对各村(社)进行督查考核,以及每日不定期巡查,考核结果每月通报。根据年终考核成绩对各村(社区)进行奖励。同时,镇(街道)每季度会对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完善管护资质,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村民参与情况

    目前我区已全面推行积分制、责任制、村规民约,同时推进多种激励模式。

    1.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探索建立人居环境治理积分管理机制,为每家每户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遴选有威信的村组干部、本村村民组成考核小组,对目标网格住户进行考核,评分结果予以公示,排名靠前的给予洗衣粉、香皂、雨伞等物质激励。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通过学生把垃圾分类知识传导给大人。同时,积极开展“清洁庭院”、“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妇女、老人在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体村民养成自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习惯。

    2.发挥“四股力量”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村“两委”和队组干部现场带头整治环境、带头拆除自家房前屋后的老旧栅舍,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认可。群众参与,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由群众负责日常的门前清理,鼓励群众自发拆除自家的老猪圈和土积墙。乡贤助力,广泛发动乡贤以出钱、出智、出力等多种形式参与环境整治提升。村综合社发挥作用,利用综合社的机械和人员,对各自然村的垃圾、乱草杂树、老旧栅舍进行清理和拆除,既能够有效配合提升效率,又可以大幅节约整治成本。

    3.发挥多元运营管护作用。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将村规民约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积极推动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和村集体运营管护共存机制,加强对运营管护单位考核监督,确保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4.推行“门前三包”制度。在外包第三方保洁公司和镇(街道)自管的基础上,结合“清洁庭院”、“美丽庭院”经验做法,积极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活动,制定《溧水区农村“门前三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区分“优美清洁户”、“良好清洁户”、“达标清洁户”进行奖励;为每户村民划分卫生责任区、签订责任协议书,赋予村民决策、参与、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权力,提升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区人居办也将推广晶桥经验做法,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优化管护模式,形成适合镇(街道)自身、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有效措施。最后,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工作发展的支持和关心,并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