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区本地影视文化及相关配套产业集散地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溧水影视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更是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资源。溧水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积极实施文化引领战略,以功能提升和项目带动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区有规上文化企业122家,其中规上影视企业28家,拥有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5个,其中石湫影视基地为国家级影视创意园区,影视产业已经成为我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溧水影视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并具有自己的特色。载体上,区内的石湫影视基地,2011年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授予“国家级影视创意园”称号,2012年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为“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2019年正式对外开放,一期建设占地 2113亩,建成了幸福山庄、青年公寓、民国街婚影基地、教堂、摄影棚一期、摄影棚二期、数码摄影棚和基础配套设施八大项目,形成了影视剧拍摄、栏节目录制、短视频商拍、青少年培训“四位一体”的影视产业矩阵,先后接拍了电影《金陵十三钗》《推拿》《云上日出》、电视剧《爱国者》《四十九日祭》《伪装者》《人民的名义》等一大批影视佳作,承担了《非诚勿扰》《一站到底》《马克思是对的》《世界青年说》等江苏广电品牌栏目的录制,摄影棚出租率超80%。
政策上,早在2012年撤县改区之前,我区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的意见》,经过3年的试行,政策较好地发挥了在吸引企业入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2019年,为进一步吸引优质企业集聚,延伸影视产业链条,我区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制定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鼓励影视企业发展、支持影视剧组拍摄、提升影视配套服务、奖励优秀影视作品、鼓励影视实体落地等方面进行扶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服务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在政策的引领带动下,溧水影视产业发展起跑加速。直至2022年,因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原扶持政策废止。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和溧水影视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影视产业链条。围绕影视内容创作、拍摄制作、后期效果、版权交易等重点环节,优化对溧水影视产业链的全流程支持。同时搭建影视产业服务合作平台,推动石湫影视基地与相关影视拍摄、制作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帮助其引进和集聚优秀影视机构和专业团队,实现影视产业一体化联动发展。
二是完善协同扶持机制。在深化落实国家和省市影视发展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区、镇(街道)联动扶持计划。例如,对落地拍摄具有高热度高关注度、社会宣传效应好的作品进行评估,依托镇(街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租金减免;积极引进、邀请优秀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影视专业人才落户文化产业园区,建立影视产业基地。
三是强化影视招商推介。以石湫影视基地等现有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吸引一批知名影视公司落户,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实力领先的影视企业集群。协调区内外主流媒体,对溧水影视产业的项目建设、招商推广、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大力宣传,不断提升溧水影视产业的对外知晓度和美誉度。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推动和支持下,溧水影视产业定能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当下现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再次感谢您对溧水影视产业发展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