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龙、薛晨海、王栋委员:
现将你们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25号“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溧水区划定“三区三线”,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图斑的基础上划定最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72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35.92万亩)的88.31%。截至2023年底,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1.86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重69%。
二、主要做法
为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力,我局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出台《实施意见》
根据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运转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制约因素,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出台《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实施意见》(溧委办发〔2022〕58号),成功列入南京市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坚持“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经营主体参与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期管护全过程,以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推动建管并重,有效节约建设时间,提升建设质效,为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出有效途径。2022年石湫街道同心片700亩高标准农田零散地治理项目,采取建好一片、种植一片的方式及时栽插水稻400亩,及时播种冬小麦700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关,实行“六方会审”
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实行镇、村、业主、农民代表、设计单位、区级部门六方参与,发挥村集体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各方面的意见充分沟通,严把规划设计关,坚决防止项目规划设计与生产实际不对应、与农民需求不相符的情况,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实用、发挥长效功能,真正实现建成一亩、见效一亩,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目的。
(三)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完善建后管护机制
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我区出台《溧水区高标准农田管护意见》(溧农字〔2022〕164号),明确镇街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监管主体,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资产所有人跟经营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履行管护义务,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确保已建成的工程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四)及时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针对2023年“央视3ž15晚会曝光高标准农田质量问题”,按照省市部署,及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制定印发《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溧政办发〔2023〕24号),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农业农村、规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对2019年以来已建、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双百日排查整改行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及时组织修整,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
(五)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3〕15号)要求,我区编制《南京市溧水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街梳理出永久基本农田中未建地块分布情况,具体落实可建高标准农田地块,按照“先易后难、先集中连片、后分散打包”等模式,试点整村、整镇街推进,合理安排年度任务,制定各镇街高标准农田任务分解表,规划全区高标准农田“一张图”。
(六)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6 号)要求,高效有序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六部门联合行文,出台《关于印发溧水区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工作机制的通知》(溧农字(2024)50号),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主任,以发改委、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专班办公室,推进主要工作任务,共同做好全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实施与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你们提出的“许多已经修建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明确管护资金渠道”、“要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等建议,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支持改造提升项目申报
我局将及时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对建成达5年以上存在建设标准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不高的高标准农田及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指导镇街积极申报改造提升,并协同发改、财政、规资、水务等其他部门给予支持。
(二)分配落实奖补资金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田建设相关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3〕47号)文件要求,在各镇街申报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各镇街实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粮食亩均产量、建设管理、建设成效和建后管护等情况,落实市级下达我区的1278万元“吨粮田”建设奖补资金和3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奖补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地力提升、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已建工程的运行管护等,持续提升粮食单产,进一步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吨粮田”建设。目前,资金使用计划正在拟定。
(三)精心组织安排培训
为加快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技术人员,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维护的能力和意识,推动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区连续2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精准培训对象,号召动员符合要求的人员积极参与,优选师资力量,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围绕新时期农田建设工作要求、《溧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实施意见》、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建后管护等方面展开授课,详细解读,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今年也将因地制宜,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
(四)积极争取区级资金
“十三五”期间,我区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溧委办发〔2016〕86号)和《溧水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奖励办法》(溧委办发〔2017〕32号),明确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设立每亩1500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方平整、补齐工程配套、迁坟和青苗补偿等,并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补助镇街土地流转租金,为稳步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供了强大推力。但“十四五”期间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尚不明确,将继续争取,建议区政府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加财政预算,明确“十四五”期间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政策,扩大资金用途范围及比例。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