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六组委员:
现将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的提案表示非常感谢。溧水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研究是实现溧水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在农村地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在乡村地区的推广,契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溧水区作为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代表性区域,通过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的功能,对于溧水区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标杆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一、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现状
虽然当前燃油车仍占据溧水区主要汽车市场,但是数量增长率已呈现下降趋势,“十四五”以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7.6%。电动汽车数量目前仍较少,但是增长率高达59.4%。截至2023年底,溧水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7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7.9%,和南京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相当。其中,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为230辆、新能源出租车42辆。随着电动汽车多样性水平不断提升,公交车、专用车、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其他用车领域新能源比例均会逐年增加。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底,溧水区已建成4628个私人充电桩,537个公共充电站,2640个公共充电桩。当前溧水区范围内的充电桩数量总计达到了7268个。其中公共充电站包含58个专用充电站:公交车专用充电站9个,合计68个充电桩;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站49个,合计232个充电桩。从充电模式看,充电桩以直流快充为主、交流慢充为辅,合计共有直流充电桩1723台、交流充电桩917台。另有公用换电站1个,专用重卡换电站1个。从区域分布看,永阳街道已建成充电站数量最多,占比达到27.2%。从功能分布看,充电设施主要集中于城市公共领域,主要布局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
充电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发展。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共同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其中鲸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站点274个,溧水新能源公司建设运营站点127个,上海鼎充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站点23个,国网公司建设运营站点14个,四家合计建设运营站点占比达81.6%。此外还有南京易充电动汽车服务公司、南京特来电新能源技术公司、万邦星星新能源科技公司、创源天地动力科技公司、速仕通信息科技公司、江苏帕尼尔新能源科技公司、南京蔚来能源公司等参与了溧水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存在问题分析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存在结构性短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充电基础设施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区域内部充电桩发展存在欠平衡的问题,热门区域有哄抢布局、重复布局的情况。根据区域内充电站运营数据,景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地铁站周围充电站使用率较高,单桩日均充电量可以达到100~160kW·h,园区、社区内充电站使用率较低。
(二)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国内现有城市的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等措施,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三)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接口、通信协议等技术标准亟须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便利性大大下降。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与充电服务平台的通信协议、结算体系等标准不统一,充电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未能满足用户需求。
三、优化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的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准入管理。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市场准入标准,统一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行业和我区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在我区的审批和建设;充换储电设施运营单位须做好风险安全评估论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和第三方验收机制。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建设效率。明确建设主体资格要求和建设申请材料清单,严格把握资格审查流程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通过设立专门的资格审查机构或小组,建立严格的评估标准和流程,将已建设投运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作为评估指标之一,控制不达标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盲目进入市场。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形成完善合理的充电设施网络。合理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充分研究电力规划布局,重点在社区、商业综合体、小区、高速公路、景区等区域开展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布局网络科学性、合理性。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全面覆盖,优先在公交城际客运、机场专线、旅游专线等停车场站配建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充换储电站。在公交场站、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地区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鼓励建设运营企业利用自有或租赁土地建设集中式充换储电站。加快制定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等工作,同步实施电网和配电设施改造,通过整合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增加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保证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建设用地需求,充换储电基础设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保障。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科学规划并保障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专线、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用地。鼓励在已有建筑物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供电公司根据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通过增加变电站容量、优化配电系统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充(换)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根据充电设施规模和布局,提供合理的供电方案和配电设计。同时设置专用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容等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利用公司营业窗口和供电服务热线等途径,做好服务、宣传工作。
(三)创新充电设施运营模式。推动充电设施智能智慧运营。依托区政务云和政务网,加快智慧交运系统建设,可以实现对充电设施的远程监控、管理和运营。通过实时监测充电设施的运行状态、充电桩的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故障和异常,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充电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创新商业合作模式。鼓励政府(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模式,探索大型充换储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个人拥有的充电基础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积极拓展充电基础设施增值服务,提高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对您给予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南京市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