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四组: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范永阳城区建材市场的提案》已收悉。提案建议: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商铺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时,直接入住现有空余建材商业综合体内。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目前沿街商铺的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商户进行搬迁,搬移到各个建材商业综合体。您的提案主题突出、针对性强。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责成分管副局长牵头,明确登记注册指导科专人负责办理,现对该提案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发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的相关规定,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可以办理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自2017年机构改革后,我区企业登记业务由区行政审批局(现数据局)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现场发放营业执照。
铝合金、钢材、门窗建材加工等商户经营范围通常为“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均属于一般经营事项,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经营场所,无需取得许可。市场监管部门无权要求新设立建材加工类个体户必须申请在空余建材商业综合体内,也无权要求已设立建材加工类个体户搬迁。这也正是“放管服”改革实行以来,我国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方面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加大帮扶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对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经营者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其搬移到各个建材商业综合体内。二是加大对顾家、天利、五洲星、金宝等以建材为主要经营方向的商业综合体的扶持力度,联合天利等商业综合体开展“3·15”放心消费等宣传活动,帮助其扩大影响力,形成建材市场凝聚力。三是约谈建材商业综合体,建议对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经营者提供进驻门面租金优惠,吸引铝合金、钢材、门窗等建材加工商铺入驻,待顾家、天利、五洲星、金宝等商业综合体建材加工成规模时,自然能产生“富集效应”,使得新设立个体户愿意入驻。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民主监督四组:
现将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054号“关于合理规范永阳城区建材市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通过宣传册、公告栏、社区活动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向经营者和市民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公共意识。
二、加大执法整治,保障市容环境。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对重点路段进行重点管控,同时不定期联合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集中整治。对长期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的商贩,暂扣经营工具。
三、签订“门前三包”,建立监督机制。依托网格化为单位,进行辖区建材商铺“拉网式”摸排,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全覆盖,让每一个经营者参与其中。与此同时,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平台,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整改后的区域进行定期复查,防止占道经营现象反复。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