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2-4643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溧水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溧水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示范区;医保服务;示范点;经办服务;公共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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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水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建成“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医保公共服务基层示范窗口,经溧水区人民政府同意,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溧水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2〕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制订依据
1.《关于公布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县(市、区)和省级示范点建设单位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1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22号)。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建成“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6个,以点带面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健全完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区、街(镇)、村(社)三级联动、城乡一体、多方参与的医保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更多“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事项和“适老、适残”服务,提高“一次办、一窗办”效率;强化示范区功能建设,规范经办服务机制和窗口设置,实现医保服务事项最大化下沉,积极推动医保服务进村(社)和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银行、商保公司等第三方合作机构,树立医保品牌形象,着力提升区域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确保我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三、示范区建设计划
(一)调查研究阶段(4月)。各职能部门对照建设工作要求厘清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情况调研,深度掌握我区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现状和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工作方案。
(二)建设实施阶段(5月-8月)。各职能部门根据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强化指导督促,抓好经办服务下沉,规范场所和窗口设置,增强人员队伍素质,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探索创新服务改革,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迈步子,探索更多医保经办服务下沉至村(社)和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银行、商保公司等第三方合作机构,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归集和上报工作。
(三)自检完善阶段(9月-10月)。严格对照省级示范标准和建设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区级检查验收工作,持续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完善工作,确保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全力以赴做好省、市医保部门专项督导和评估验收工作。
(四)迎查评估阶段(11月-12月)。主动对接省、市专项工作考核小组,各职责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现场检查、满意度测评、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迎查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市两级验收。及时总结省级示范区建设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五)长效巩固阶段(评估验收后)。根据省、市医保部门工作要求,建立“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对照省、市医保部门制定的示范区和示范点考核评估标准体系,确保成为经得起群众检验的示范区。
四、《实施方案》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席协商会议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落实,确保省级示范区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强化保障落实。该项目已列入区级民生实事项目和年度改革创新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级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标准,细化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开发区、各街(镇)要发挥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负责部门,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严格规范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配齐配强医保服务队伍,做好台账资料整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省级示范区建设。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以本次建设活动为契机,将宣传工作与政策解读、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的宣传引导,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让示范区建设惠及每一位参保群众,切实实现高效便民的服务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