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6841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企业环境行为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生成日期: | 2024-09-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江苏锦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显示控制模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境影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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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显示控制模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新型智能显示控制模块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锦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淮源大道以西
建设内容:江苏锦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投资50000万元,新建建筑物45000m²,其中,厂房40000m²,辅助用房5000m²。新建5条智能显控生产线和5条智能显控模块装配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万台TFT智能显示控制模块。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回流焊废气、喷UV胶废气、波峰焊废气、焊接(手工)废气、涂胶废气、锡膏印刷废气、擦拭废气、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去除效率按90%计,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按80%计,处理后废气通过27m高排气筒(FQ-01)排放。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管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二干河。
(3)固废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方式如下:清洗废液、废酒精桶、废锡膏罐、废胶桶、废无尘布、废锡膏渣、废布袋、废活性炭、收集尘、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4)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各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查看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锦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洪磊
联系电话:025-66085988
评价单位: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50560435
电子邮箱:12075358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