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2916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5年溧水区部级化肥减量增效 “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施肥;无人机;种植大户;配方肥;家庭农场;补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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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溧水区部级化肥减量增效 “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5〕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在溧水区建设水稻“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集成推广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三新”模式,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结合相关任务与项目资金情况,主要在全区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5万亩以上。重点推广“配方肥+无人机追肥”等模式。请各街(镇)结合相关化肥减量任务,引导种植大户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积极申报。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水稻种植生产上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5万亩以上。集成推广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
二、实施内容
1、实施主体。优先选择科学施肥意识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实施技术。项目区应用施用配方肥、叶面肥、无人机追肥等技术模式。
3、补助标准。项目区配方肥补助应用数量不高于30kg/亩,补助标准不高于800元/吨,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支付;叶面肥补助16000元/吨;在项目区推广无人机追肥每亩作业补助5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实施主体实际种植水稻面积不少于500亩的且示范带动性强、配合度高、积极性强。
2、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3、本项目由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申报,并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材料;
3、不拖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租金等款项情况的说明和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3、4);
4、土地承包合同。
五、报送时间
请各街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街镇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并对上报的合同真实性负责。
报送时间:2025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于溧水区耕地质量保护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袁丽敏 联系电话:18952037467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